機場場道工程專業承包二級資質標準

機場場道工程專業承包二級資質標準

機場場道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

企業資產

淨資產2500萬元以上。

企業主要人員

(1)民航機場工程專業一級註冊建造師不少於3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機場場道工程相關專業高階職稱或民航機場工程專業一級註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程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15人,其中場道(或道路)、橋隧、岩土、排水、測量、檢測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電工、測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鋼筋工、焊工、架子工等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30人。

(5)技術負責人(或註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一級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於2項。

承包工程範圍

二級資質可承擔飛行區指標為4E以上,單項合同額在2000萬以下技術不復雜的飛行區場道工程的施工;或飛行區指標為4D,單項合同額在4000萬以下的飛行區場道工程的施工;或飛行區指標為4C以下,單項合同額在6000萬以下的飛行區場道工程的施工;各類場道維修工程。

注:

1。機場場道工程包括飛行區土石方、地基處理、基礎、道面、排水、橋樑、涵隧、消防管網、管溝(廊)、服務車道、巡場路、圍界、場道維修等飛行區相關工程及其附屬配套工程。

2。機場場道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機場工程、場道(或道路)、橋隧、岩土、排水、測量、檢測等專業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