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刺馬案”,連慈禧都認為此案“豈不甚怪?”

“刺馬案”是指在1870年49歲的兩江總督馬新貽在返家途中遭刺客張汶詳刺傷,隔日不治身亡。

“刺馬案”爆發,舉國震驚,關於馬新貽被刺原因眾說紛紜,成為清末四大奇案之一,成為大清建國以來第一起最高級別官員被刺事件,連慈禧太后都認為此案“豈不甚怪?”

馬新貽,字谷山,號燕門,山東曹州(今菏澤)人。二十七歲中進士,咸豐三年(1853),任合肥知縣時隨欽差大臣袁甲三平太平軍,因功擢廬州知府。同治三年(1864),升浙江巡撫。同治七年(1868),任閩浙總督,不久,任兩江總督,兼通商大臣。馬新貽官聲極佳,業績突出,頗受民眾愛戴。

清末“刺馬案”,連慈禧都認為此案“豈不甚怪?”

當日十時許,馬新貽檢閱完畢回衙途中,有人攔轎告狀,馬新貽接紙閱覽,不料,突然衝出一名男子,手持匕首,刺入馬新貽右肋。刺畢,男子竟不逃走,高聲報名“張汶祥”,大笑而就縛。細節版本有異,但整體差不多。

圍繞著“刺馬案”,先後衍生出許多版本,其中有桃色、復仇、背叛等。民間以京劇方式流傳該案“內情”,指曹二虎、馬新貽和張汶詳在亂軍中義結金蘭,曹二虎還帶著手下向馬新貽投誠,馬新貽因此官拜兩江總督。但馬新貽和曹二虎的妻子有私情,馬新貽為此暗殺結義兄弟,張汶詳知悉後決心殺死馬新貽為義兄報仇。這一版本在民間頗為盛傳。

事實的真相到底如何呢?

遺折,是重要大臣辭世前呈遞給皇帝的最後一份文書,通常是大臣彌留之際在病榻口述,再由家人交給大臣轉呈。

在馬新貽的遺折中,他描述遭行刺的過程時指“行至門口,突有不識姓名之人,以利刃刺臣右脇肋之下,深至數吋,受傷極重。”

按照馬新貽的遺折所述,當時行刺大致過程是有人跑出來喊冤,張汶詳趁著當時馬新貽沒有隨從的時候,趁機對他行兇。

兇手張汶詳的口供說:“行兇原因是因他的妻子被擄,但是馬新貽卻壓下案件,加上經營的當鋪被馬新貽抄了,因私人恩怨才會埋伏後伺機下手。

可見,馬新貽與張汶詳事實上是相互不認識的。

清末“刺馬案”,連慈禧都認為此案“豈不甚怪?”

“刺馬案”後,同治和慈禧釋出四道諭旨,要求趕緊嚴訊,務得確情,盡法懲辦。朝廷派漕運總督張之萬赴江寧會審, 但他採取“拖”的戰術;派刑部尚書鄭敦謹審理,他草草結案後發誓不再為官。審理結案的結論跟人們的期待大相徑庭,既沒有找到主使者, 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曲折案情。張汶祥刺殺馬新貽, 動機很平常, 無非是那麼點私人恩怨。

原來張汶祥曾為太平軍後通海盜, 因馬新貽剿海盜, 殺戮同夥甚多, 沒了落腳之處, 老婆又被人拐走, 攔駕告狀, 馬又不理。開賭場又被馬新貽禁止, 於是走投無路, 遂起念殺馬新貽。

“刺馬案”迄今仍是懸案,有史家指出,馬新貽遭刺恐怕是政敵所為,一個是曾國藩,一個是丁日昌。

太平天國滅亡後,時人均疑心曾國藩兄弟吞沒了洪秀全的巨財,且又有人說曾氏蓄意謀反。當時慈禧太后任馬新貽為兩江總督,希望他暗查湘軍曾掠奪多少太平軍的財寶,也是給如日中天的湘軍勢力摻沙子。故而,傳言曾國藩指使下屬殺人滅口。

清末“刺馬案”,連慈禧都認為此案“豈不甚怪?”

丁日昌任升江蘇巡撫時,太湖水師哨勇徐有得、劉步標在蘇州妓院與都司丁炳、範貴發生衝突,蘇州親兵營薛蔭榜將雙方杖責,徐有得傷亡。丁炳、範貴是丁日昌族人,丁遂奏請將丁炳、薛蔭榜革職。因侄子丁繼祖和兒子丁惠衡都捲入案中,亦奏請革職。經馬新貽審訊,薛蔭榜、丁惠衡、丁繼祖以及丁炳都被革職。丁日昌心生怨恨於是買兇殺人。

不過,自馬新貽被刺後, 有一個現象就是兩江總督的官位就一直掌握在湘系的手中, 其他人不敢問津。

據傳,馬新貽在生命的最後一刻,在喘息中不停的說:“為什麼一個我不認識的人要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