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一段高速路上逆行的影片
在網路上熱傳
現場驚心動魄
多輛車被逼停
一輛輕型普通貨車和小型普通客車
躲閃不及
與逆行小轎車發生刮撞
8月18日
在贛州繞城高速和廈蓉高速北線上
發生驚魂一幕
一輛白色奧迪小型轎車
從贛州東入口駛入贛州繞城高速
但行駛一段距離之後突然掉頭逆行
並進入廈蓉高速北線
逆行駛往贛州至瑞金方向
正常行駛的車輛紛紛避讓,多輛車被逼停,一輛輕型普通貨車和小型普通客車躲閃不及與逆行小轎車發生刮撞,但逆行小轎車並未停止瘋狂舉動,
直到行駛至廈蓉高速羅坳互通附近被高速交警查獲時,該車已逆行50餘公里,
所幸並未造成人員傷亡。
然而
逆行小轎車駕駛人藍某被查獲時
滿身酒氣、語無倫次
高速交警當即對其進行呼吸式酒精檢測
顯示酒精含量為205mg/100ml
涉嫌酒後駕車
隨後,藍某被帶至贛南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抽血檢驗,經江西省贛州司法鑑定中心鑑定,
藍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45.2mg/100ml
,達到醉酒標準。
8月24日
犯罪嫌疑人藍某
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並提請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
審查逮捕
承辦檢察官經審查認為
犯罪嫌疑人藍某醉酒在高速公路上駕駛機動車逆向行駛,且造成兩起交通事故,直至被交警截停,嚴重危害社會公共安全,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14條的規定,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本案犯罪情節嚴重,社會影響惡劣,對其採取取保候審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81條的規定,應當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藍某。
9月6日
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
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對犯罪嫌疑人藍某批准逮捕
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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