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毒尚不食子,人卻能“易以其子”

虎毒尚不食子,人卻能“易以其子”

喬志峰

人們常說“虎毒不食子”,但史書上卻記載了一些人物,不惜親手將親生骨肉推上絕路。不說別的,單是劉向編纂的《列女傳》的“節義傳”中,就記載了兩個此類典型事例。

虎毒尚不食子,人卻能“易以其子”

第一個,叫“魯義姑姊”。有一年,齊國要攻打魯國,大兵到了郊區,發現一個婦人抱著一個小孩、還領著一個小孩逃跑。軍士追趕,越追越近,婦人將原先抱著的小孩扔到地上,抱起另一個孩子繼續逃跑,被扔在地上的孩子哇哇大哭,婦人卻看都不回頭看一眼。

軍士搭弓引箭,威脅道:“你快停下來,否則,我就用弓箭射死你!”婦人無奈,只好自己走回來。齊國將領詢問:“你現在懷裡抱的是誰?剛才被你扔在地上的又是誰?”婦人回答說:“我現在抱著的,是我哥哥的兒子;剛才扔在地上的,是我自己的親生兒子。我看到大軍到來,沒能力兩個孩子都保護,所以將我自己的孩子放棄了。”

齊國將領很困惑:“兒子是母親的心頭肉,你放棄自己的孩子救護哥哥的兒子,是什麼原因呢?”婦人表示:“愛護自己的孩子,是個人的私愛;愛護兄長的孩子,則是公義。如果我背公義而存私愛,只顧保全自己的孩子、不管兄長的孩子,那麼上至國君下至平民百姓,都會唾棄我,讓我沒有立足之地。”

齊將大受震動,於是按兵不動,派人向齊國國君彙報,詳細告知此事,認為魯國的一個普通鄉野村婦,尚且持節行義、不以私害公,更何況是朝臣士大夫呢。魯國現在還不能攻打啊,我請求退兵。齊國國君同意了。

一觸即發的戰爭,就這樣被一位村婦消弭於無形,一婦為義,齊兵遂止。魯國國君知道了這件事,厚厚賞賜了村婦,號曰“義姑姊”。

村婦將親生骨肉扔在地上的那一刻,不知道心裡是什麼滋味兒,想必很不好受。但不管怎樣吧,事情的結局比較圓滿,算得上是皆大歡喜。最主要的是,村婦並未因此失去兒子,留下終生遺憾和傷痛。而另一個故事“魯孝義保”,就沒那麼好運氣了。

“魯孝義保”,這裡的“保”指的是保母,也就是負責照顧幼年魯孝公的保母。在魯孝公年幼時,號公子稱,魯國出現內亂,篡位者到處搜捕公子稱,欲要剷草除根、永絕後患。“魯孝義保”為了保住公子稱的性命,急中生智,“易以其子”,讓自己的兒子換上公子稱的衣服,躺在公子稱的床上。她的兒子被殺,公子稱得以保全,長大後成為魯孝公。魯國人都非常佩服她,稱之為“魯孝義保”,就連《論語》中也說:“可以託六尺之孤。”

“易以其子”,葬送了自己骨肉的性命,成就了“義保”之名。值不值得、應不應該,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看法。但很顯然,這樣的犧牲,不是任何人都有勇氣承擔的,太殘忍了。並且,這對親生兒子也不公平——難道僅僅因為出身低微,就要被親媽毅然決然犧牲掉,去換取出身高貴的同齡人的性命嗎?

《列女傳》記載了100多位女性的事蹟,基本上都各有特色,避免重複。但一連收錄了兩個放棄親生骨肉的故事,可見對此類行為的高度讚賞和推崇。比較有意思的是,這兩個“先進典型”,都出現在魯國,也就是孔夫子的老家。看來,魯地確實是受儒家思想和封建禮教浸染最深重的地方。直到現在,魯地一些地方動不動就磕頭,那也是相當有名的,還曾引發不少討論。是好是壞,當然也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

看到這裡,想必有不少朋友已經發現了,“魯孝義保”的故事,聽起來咋這麼熟悉呢,似曾相識啊。是的,這個故事跟《趙氏孤兒》簡直如出一轍。

那麼,是不是“魯孝義保”的故事,借鑑了《趙氏孤兒》?其實不然,“趙氏孤兒”的故事發生在春秋時期晉景公在位之時,比“魯孝義保”晚了上百年。之所以會讓人產生這種錯覺,主要是因為“趙氏孤兒”實在是太出名了,容易使人先入為主。

當然,我也並不認為是“趙氏孤兒”借鑑了“魯孝義保”。類似事情一而再、再而三發生,只能說明兩點:一是那個年代內亂、戰亂頻仍,即便是統治階層,也朝不保夕,你殺我、我殺你,都咬牙切齒斬盡殺絕斷草除根;二是那個年代推崇“犧牲自我、成就大義”的精神,特別是鼓勵不怕犧牲、為君主或主人盡忠的封建主義價值觀。

《趙氏孤兒》由於戲劇的傳播,在中國幾乎家喻戶曉,並且還被外國人改編成《中國孤兒》,有了一定的國際知名度。醫生程嬰用自己的兒子替代了趙氏孤兒,還假裝主動揭發,結果,程嬰的兒子在他面前被人揮刀剁為三段。如果說程嬰不痛,肯定不可能。但很顯然,成全“大義”所帶來的強大精神力量和道德幻覺,壓過了痛惜親生骨肉的基本人性。

虎毒尚不食子,人卻能“易以其子”,或許,這就是人和野獸之間的區別吧——野獸至情至性,純以本能行事;而人則具有了社會化的屬性,為了扮演好某種社會角色,或為了追求某種“理想和信念”,是可以忘記自我、拋棄本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