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方言發音的差別,打虎英雄馮婦至死也沒明白事情的真相

因為方言發音的差別,打虎英雄馮婦至死也沒明白事情的真相

原文

東甌之人謂火為虎,其稱火與虎無別也。其國無陶冶,而覆屋以茅,故多火災,國人鹹苦之。海隅之賈人適晉,聞晉國有馮婦善搏虎,馮婦所在則其邑無虎。

歸以語東甌君,東甌君大喜,以馬十駟、玉二珏、文錦十純,命賈人為行人,求馮婦於晉。馮婦至,東甌君命駕,虛左,迎之於國門外,共載而入館,於國中為上客。

明日,市有火,國人奔告馮婦,馮婦攘臂從國人出,求虎弗得。火迫於宮肆,國人擁馮婦以趨火,灼而死。於是賈人以妄得罪,而馮婦死弗悟。

——出自明·劉基《郁離子》

註釋

1、甌

(ōu):今浙江省溫州地區。

2、鹹

:全,都。

3、海隅

:海邊。

4、適

:往,到。

5、邑

(yì):泛指一般城鎮。

6、駟

(sì):古代同駕一輛車的四匹馬。

7、珏

(jué):合在一起的兩塊玉。

8、純

:布帛一段為一純。

9、行人

:使者的通稱。

10、虛左

:空著左邊的位置,古代以左為尊。

11、攘臂

:捋起衣袖,伸出胳膊。

12、肆

:店鋪。

譯文

東甌的人把“火”叫作“虎”,他們發“火”和“虎”的字音沒有區別。他們的國家沒有磚瓦,用茅草覆蓋房頂,所以多發火災,這個國家的人都受火災的困擾。海邊的一位商人去到晉國,聽說晉國有個叫馮婦的人善於打虎,馮婦到哪個城鎮那裡就沒有虎。

商人回來把這件事告訴了東甌的國君,東甌國君非常高興,用四十匹馬、玉兩對、文錦十段作為禮物,命令商人做使者,到晉國去請馮婦。馮婦應邀到來,東甌國君下令駕車,空著左邊的位置,親自到國門外迎接,與馮婦一起乘車進入賓館,在國內把他當做貴賓來款待。

第二天,市場發生火災,人們跑來告訴馮婦,馮婦捋袖伸臂跟著人們出來,卻沒有找到老虎。這時大火已經逼近宮中的店鋪,人們簇擁著馮婦奔向大火,馮婦被火燒死了。於是這個商人因為欺騙國君而獲罪,但馮婦到死也沒有明白這是怎麼回事。

因為方言發音的差別,打虎英雄馮婦至死也沒明白事情的真相

文言知識

因為方言發音的差別,打虎英雄馮婦至死也沒明白事情的真相

說“適”:

“適”的

本義是“往、到”

,如上文中的“海隅之賈人適晉”。又如,“無所適從”。

“適”在文言文中還有以下常見釋義。

1、指“舒服,滿足”。

如“安適如常”,意思是“安靜而舒適,像往常一樣”。

2、指“正好,恰好”。

如“適逢其會”,意思是“恰巧碰上那個機會”。

3、指“相合,符合”。

如“削足適履”。

4、指“剛才,方才”。

如“適才”。

5、指“女子出嫁”。

如《孔雀東南飛》:“貧賤有此女,始適還家門。”

文化常識:古時沒有“普通話”,人們是如何交流的?

現在全國推廣普通話,不論你到哪個城市,儘管會有一些口音,但大體上還是能聽得懂的。

但是在古代,沒有“普通話”,天南地北的人們如何進行溝通呢?

其實每個朝代,官方都會制定標準語言作為通用語言,也就是那個時期的“普通話”。

中國曆代官方語言有

雅言、正音、官話、國語

等不同的稱呼。

因為方言發音的差別,打虎英雄馮婦至死也沒明白事情的真相

夏、商和東周

均建都於河南洛陽及周邊地區,當時的通用語言就是洛陽雅言。

《論語·述而第七》中說:“子所雅言,詩、書、執禮,皆雅言也。”也就是說,身為山東人的孔子,講學是用的河南話。

秦始皇

統一六國後,當時國都是咸陽,咸陽位於關中,因此當時的雅言便是關中話。

到了

漢朝

,西漢建都長安,東漢建都洛陽。這時的雅言也基本上是陝西話和河南話。

西晉

承襲漢代,在

東晉

建都於建康,也就是今天的南京後,洛陽雅言與吳語結合形成金陵雅音,又稱吳音。

隋唐

時期建都長安,並以洛陽為東都,此時形成了長安官音。

宋朝

時,是以洛陽方言作為當時的標準語音。

元朝

則以蒙古語作為國語。

明朝

建立後,以南京官話作為標準語言。永樂年間遷都北京,從南京移民約40萬,也把南京官話帶到了北京。

清朝

早期,南京官話仍然為標準語言。清代中後期,北京官話逐漸取代南京官話,也就是現在的北京話。

啟發與借鑑

因為方言發音的差別,打虎英雄馮婦至死也沒明白事情的真相

打虎英雄馮婦,本想到東甌一展身手,沒想到東甌國人所說的“虎”其實是“火”。言語不通再加上事先沒有確認,一字之差導致喪身火海,更可悲的是致死也沒有明白真相,真是令人啼笑皆非。

不論辦任何事情,都應嚴肅認真,一絲不苟。馬虎從事,似是而非,輕則鬧出笑話,重則釀成大禍,要知道千里之堤往往會毀於蟻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