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東甌之人謂火為虎,其稱火與虎無別也。其國無陶冶,而覆屋以茅,故多火災,國人鹹苦之。海隅之賈人適晉,聞晉國有馮婦善搏虎,馮婦所在則其邑無虎。
歸以語東甌君,東甌君大喜,以馬十駟、玉二珏、文錦十純,命賈人為行人,求馮婦於晉。馮婦至,東甌君命駕,虛左,迎之於國門外,共載而入館,於國中為上客。
明日,市有火,國人奔告馮婦,馮婦攘臂從國人出,求虎弗得。火迫於宮肆,國人擁馮婦以趨火,灼而死。於是賈人以妄得罪,而馮婦死弗悟。
——出自明·劉基《郁離子》
註釋
1、甌
(ōu):今浙江省溫州地區。
2、鹹
:全,都。
3、海隅
:海邊。
4、適
:往,到。
5、邑
(yì):泛指一般城鎮。
6、駟
(sì):古代同駕一輛車的四匹馬。
7、珏
(jué):合在一起的兩塊玉。
8、純
:布帛一段為一純。
9、行人
:使者的通稱。
10、虛左
:空著左邊的位置,古代以左為尊。
11、攘臂
:捋起衣袖,伸出胳膊。
12、肆
:店鋪。
譯文
東甌的人把“火”叫作“虎”,他們發“火”和“虎”的字音沒有區別。他們的國家沒有磚瓦,用茅草覆蓋房頂,所以多發火災,這個國家的人都受火災的困擾。海邊的一位商人去到晉國,聽說晉國有個叫馮婦的人善於打虎,馮婦到哪個城鎮那裡就沒有虎。
商人回來把這件事告訴了東甌的國君,東甌國君非常高興,用四十匹馬、玉兩對、文錦十段作為禮物,命令商人做使者,到晉國去請馮婦。馮婦應邀到來,東甌國君下令駕車,空著左邊的位置,親自到國門外迎接,與馮婦一起乘車進入賓館,在國內把他當做貴賓來款待。
第二天,市場發生火災,人們跑來告訴馮婦,馮婦捋袖伸臂跟著人們出來,卻沒有找到老虎。這時大火已經逼近宮中的店鋪,人們簇擁著馮婦奔向大火,馮婦被火燒死了。於是這個商人因為欺騙國君而獲罪,但馮婦到死也沒有明白這是怎麼回事。
文言知識
說“適”:
“適”的
本義是“往、到”
,如上文中的“海隅之賈人適晉”。又如,“無所適從”。
“適”在文言文中還有以下常見釋義。
1、指“舒服,滿足”。
如“安適如常”,意思是“安靜而舒適,像往常一樣”。
2、指“正好,恰好”。
如“適逢其會”,意思是“恰巧碰上那個機會”。
3、指“相合,符合”。
如“削足適履”。
4、指“剛才,方才”。
如“適才”。
5、指“女子出嫁”。
如《孔雀東南飛》:“貧賤有此女,始適還家門。”
文化常識:古時沒有“普通話”,人們是如何交流的?
現在全國推廣普通話,不論你到哪個城市,儘管會有一些口音,但大體上還是能聽得懂的。
但是在古代,沒有“普通話”,天南地北的人們如何進行溝通呢?
其實每個朝代,官方都會制定標準語言作為通用語言,也就是那個時期的“普通話”。
中國曆代官方語言有
雅言、正音、官話、國語
等不同的稱呼。
夏、商和東周
均建都於河南洛陽及周邊地區,當時的通用語言就是洛陽雅言。
《論語·述而第七》中說:“子所雅言,詩、書、執禮,皆雅言也。”也就是說,身為山東人的孔子,講學是用的河南話。
秦始皇
統一六國後,當時國都是咸陽,咸陽位於關中,因此當時的雅言便是關中話。
到了
漢朝
,西漢建都長安,東漢建都洛陽。這時的雅言也基本上是陝西話和河南話。
西晉
承襲漢代,在
東晉
建都於建康,也就是今天的南京後,洛陽雅言與吳語結合形成金陵雅音,又稱吳音。
隋唐
時期建都長安,並以洛陽為東都,此時形成了長安官音。
宋朝
時,是以洛陽方言作為當時的標準語音。
元朝
則以蒙古語作為國語。
明朝
建立後,以南京官話作為標準語言。永樂年間遷都北京,從南京移民約40萬,也把南京官話帶到了北京。
清朝
早期,南京官話仍然為標準語言。清代中後期,北京官話逐漸取代南京官話,也就是現在的北京話。
啟發與借鑑
打虎英雄馮婦,本想到東甌一展身手,沒想到東甌國人所說的“虎”其實是“火”。言語不通再加上事先沒有確認,一字之差導致喪身火海,更可悲的是致死也沒有明白真相,真是令人啼笑皆非。
不論辦任何事情,都應嚴肅認真,一絲不苟。馬虎從事,似是而非,輕則鬧出笑話,重則釀成大禍,要知道千里之堤往往會毀於蟻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