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志vs韓信,面對小混混羞辱,誰的做法更值得提倡?

韓信和楊志原本是八竿子打不到一塊的人,但在他們身上有一段共同的人生經歷——被小混混羞辱!面對無賴的羞辱他們採用了不同的處理方法,那麼其中哪種做法更值得借鑑呢?

楊志vs韓信,面對小混混羞辱,誰的做法更值得提倡?

先說韓信祖上雖是貴族到了他那一代早已窮得吃不起飯,韓信本人是個有大志向的人,時常手裡拿著書、腰間挎著寶劍行走於街市……當時處於秦朝“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韓信這種窮逼看書挎劍的貴族做派讓某些人看不慣!故事也就不必多講,一個混混讓韓信用劍砍了他,如果沒那個膽量就從襠下鑽過去,韓信老老實實鑽了褲襠從而創造了一個胯下之辱的成語。

楊志vs韓信,面對小混混羞辱,誰的做法更值得提倡?

胯下之辱形容一個人能忍天下之不能忍,終能成天下之非常事!站在韓信的角度如果殺了人必然要抵命(秦朝律法嚴禁私鬥,殺人償命),就算逃跑從此也就成了亡命之人,不利於將來建功立業!然而韓信的做法依然是一種懦弱的表現,其將來的人生悲劇未嘗不是性格因素的影響。同理韓信因為後來成了大事所以他的胯下之辱是褒義詞,可如果一輩子碌碌無為又當作何解釋呢?

楊志vs韓信,面對小混混羞辱,誰的做法更值得提倡?

接下來說楊志,在《水滸傳》中楊志祖上是楊家將屬於將門世家,到了他這一代家族已經沒落,加上因為丟了花石綱不敢回京覆命,人到中年依然碌碌無為。後來新君即位大赦天下楊志來到東京(汴梁)打點門路,結果花光了財物不得已販賣祖傳寶刀從而引出“斬殺牛二”的故事。

楊志vs韓信,面對小混混羞辱,誰的做法更值得提倡?

如果站在韓信的角度楊志的行為無疑是衝動的,斬殺了牛二雖然圖了一時之快,可楊志臉上被刺了字,從此成了“賊配軍”,真是得不償失。那麼楊志如果不殺牛二又會如何呢?寶刀無疑會被這潑皮奪走,其本人也會受到影響。因為楊志之所以賣刀其實已經窮得無法生存下去的地步,如果寶刀被奪就會流落東京街頭,等待他的還是一個死,既然已經沒了活路不如拼一把!

楊志vs韓信,面對小混混羞辱,誰的做法更值得提倡?

因為牛二平時作惡多端,楊志除掉牛二也算為民除害,最終雖被髮配卻得到了梁中書的賞識,如果不是生辰綱被劫,楊志不說一定聲名顯赫但在仕途上必然也會有所建樹。當然了在現代社會憑藉個人武力以暴制暴並不值得被提倡,可如果一味忍辱也只會增加黑惡勢力的囂張氣焰,比較合理的做法自然是要找警察叔叔,他們是和諧社會的守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