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讀《左傳》 |宮之奇諫假道 2

大家讀《左傳》 |宮之奇諫假道 2

原文

八月甲午,晉侯圍上陽。問於卜偃曰:“吾其濟乎?”對曰:“克之。”公曰:“何時?”對曰:“童謠雲:‘丙之晨,龍尾伏辰,均服振振,取虢之旂。鶉之賁賁,天策焞焞,火中成軍,虢公其奔。’其九月、十月之交乎。丙子旦,日在尾,月在策,鶉火中,必是時也。”

冬十二月丙子朔,晉滅虢,虢公醜奔京師。師還,館於虞,遂襲虞,滅之,執虞公及其大夫井伯,以媵秦穆姬。而修虞祀,且歸其職貢於王。故書曰:“晉人執虞公。”罪虞,且言易也。

譯文

八月十七,晉獻公圍攻上陽,問卜偃說:“我會成功嗎?”卜偃回答說:“能攻克。”獻公問:“什麼時候?”卜偃回答說:“童謠說:‘丙子日的清晨,龍尾星匿伏不見,軍服威武,必取虢國的旗幟。鶉火星飛奔,天策星暗淡無光,鶉火在南方,虢公將逃亡。’恐怕就在九月、十月初。日在尾星,月在天策星,鶉火在正南,正是虢國被滅時。”

冬十二月初一,晉國滅掉了虢國。虢公醜逃亡到京師。晉國軍隊回國的時候,駐紮在虞國,於是偷襲虞國,滅了它,抓走了虞公和大夫井伯,把他們作為秦穆姬的陪嫁。晉國不廢虞國的祭祀,而且把虞國的賦稅歸於周王。所以經文記載:“晉人執虞公。”是怪罪於虞國,並且表明晉國取虞很容易。

解讀

僖公二年,晉獻公用名馬美玉向虞國借道攻打虞之鄰邦虢國,虞公貪圖財寶,答應借道於晉。結果晉國藉此滅了下陽。僖公五年,晉國再次向虞國借道,大夫宮之奇看清了晉國的野心,力諫虞公,虞公仍不吸取教訓,不聽宮之奇的勸告,答應晉國借道。最終晉國借道滅虢,回兵時順道滅了虞國。本篇以事記言,圍繞虞國存亡的中心論題,層層深入展開議論和駁難,有力地駁斥了虞公對宗族關係和神權的迷信,指出存亡在人不在神,應該實行德政,民不和,祭祀再豐盛,神是不會享用也不會保護你的。同樣突出了以民為本的思想。宮之奇之語言簡潔有力,優美精練,言簡意賅;並徵引經典、民諺,貼切、生動,具有很強的說服力。智深慮遠的宮之奇與貪賄無才、昏聵愚昧的虞公形象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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