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查老師辦輔導班,自查自糾管用嗎?
教育局查老師辦輔導班,自查自糾管用嗎...
教育局查老師辦輔導班,自查自糾管用嗎...
陳某奇想著是政府部門發包的專案,工程款應該不會出問題,在教育局工程資金還沒到位的情況下,就自行墊資按期動工了,透過近一年的施工,一座嶄新的教學綜合樓拔地而起,房子水電、內外裝修也全部施工完成...
關於你所說的“投票不唱票、公示不規範”,山陽區教育局已經答覆,我在這裡再綜合談一談,作為焦作市的一所教育教學質量數一數二的重點中學,每年涉及好多教師晉升職稱,按道理不會不唱票,何況目前紀委查得很緊,搞暗箱操作,一查就能查過準...
”涉事老師已被刑拘,學校已上報教育局今天下午,#老師揪學生頭髮致皮骨分離家長髮聲#登上微博熱搜,再次引發了網友的討論...
透過這兩條可以看出,《教師法》從來沒有給老師上訴主管部門的權利,而是用的“申訴”,也就是說你是“吃財政飯”的,是“有組織”的,和學校、教育局之間的矛盾,屬於“人事管理”問題,可以申訴,但是不能上訴,法院是不會解決學校職稱問題矛盾的,如果區教...
自姚燕燕向教育局反映評選存在不公到目前已經過去了小半年,雖然還沒見到具體的法庭審判結果,但相關領導已經受到了處分,她本人也被學校免職,已然是兩敗俱傷的局面...
所以說,姚老師所說的——勝訴會得到教育局的一個關於職稱評選是否違規的答覆,這是否真的能實現呢...
鄭州的齊女士來自農村,父母都在家務農為了找一份好工作,齊女士努力學習準備了兩年在2018年參加了管城區的招教考試並且取得了筆試第一名,綜合成績第五名的好成績而當時共招收13人齊女士如願被錄取可謂是板上釘釘了她也收到了管城區人社局發的接收函,...
還有網友認為,就憑姚老師這份訴訟發言,就完全有資格取得高階職稱,一個沒有能力的人是不可能做到單槍匹馬在法院和教育局對簿公堂的,做了很多教師不敢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