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徵地案例:因行政不作為耽誤期限,駁回複議申請決定被撤銷
2020年6月,趙先生等人透過資訊公開方式獲悉邯冀南新區告[2019]13號《關於徵收土地和補償安置方案的公告》的內容後,認為方案中確定的補償標準過低,遂分別向邯鄲冀南新區管委會及邯鄲市人民政府提出協調申請,上述行政機關未予協調...
2020年6月,趙先生等人透過資訊公開方式獲悉邯冀南新區告[2019]13號《關於徵收土地和補償安置方案的公告》的內容後,認為方案中確定的補償標準過低,遂分別向邯鄲冀南新區管委會及邯鄲市人民政府提出協調申請,上述行政機關未予協調...
河北某市政府作出行政複議決定,對該市新區管委會作出的《房屋徵收公告》只確認違法,卻不予撤銷...
本案中,隆軍合作社向重慶市政府申請複議的請求為“依法確認奉節縣政府承擔違法強拆隆軍合作社養豬場的法律責任”,結合其陳述的事實與理由,隆軍合作社提起行政複議的行為物件系奉節縣政府在強拆中的組織行為,而非公平鎮政府實施的強拆行為...
因工信部未在法定期限內作出複議決定,賈友寶於2020年3月31日向一審法院提起本案訴訟,請求判決工信部未在法定期限內對其於2020年1月18日關於18號答覆的行政複議(履職)申請依法作出處理和答覆的不履行法定職責的行為違法,並判令工信部限期...
二、強拆房屋的條件1、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法律後果一是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請強制拆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