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是而非最是害人(一)

與李遠先生商榷 @老李76970794

李遠先生:您好。

與您素未謀面,更談不上交情。只是無意間看到@張小笨之久醉繞心絃轉發您的《網路噴子的幾個主要特點(二)》,覺得有必要澄清幾個問題,想了又想,覺得還是商榷一下比較合適。

1

因為您最近的頭條文章是一副隸書書法。就從您的書法談起吧。

因為您落款是“庚子年冬”,最近的庚子年是去歲,“冬”包括三個月,即11月、12月及1月。所以,我判斷您應當是屬於2020年11月或者12月間所作;

其次,從書法功力上看,你至少練習書法10年以上,因為您寫出的字不浮,而且,您的書法是從真書開始的。

再次,我從您的自嘲中,可以看出,您對自己的隸書還是有一些不自信的,感覺寫的還是不夠好,說明您是一個謙虛的人。

最後,關於您對於隸書屬於“俗書”的理解,我還是很贊成的,因為根據1975年在湖北省雲夢縣睡虎地秦墓中出土的大量竹簡,讓我們知道了“隸書”的來歷,隸書本來就是一般行政官員為了方便書寫,在篆書基礎上的改變之作,因為竹簡紋理的原因,導致有“隸書”的燕尾。您從源頭判斷該種書法的做法至少我認為是沒錯,因為我也喜歡追溯起源問題。

另外,我認為隸書的“隸”字不是奴隸的意思,是“隸屬”的意思。因為它是一般的行政官員向上級彙報時形成的,而不是上級下達的檔案或者命令的。

再其次,我認為隸書書法講求“筆畫均勻一致”,“蠶頭燕尾”。“燕不雙飛”等等,都是後世為了將隸書成為一種藝術書體所做的規制,與隸書當時的應用環境已經沒有任何關係。是不是把經過“規制”的書體,還是稱“俗書”?

基於以上規則限制,您的書法作品中,筆畫均勻一致性稍遜,“新”和“來”二字略微敗筆外,整幅作品屬於中等。

我不會寫隸書,對您的大作進行評判,如有不當,您可以痛斥我無知,我必當恭敬接受,就像別人罵我不懂格律詩一樣。

最後,從您的書法作品及您的系列文章的寫作手法,我判斷您的年齡應當在63歲至67歲之間。

下面主要談談您寫得三篇文章,《網路噴子的幾個主要特徵》(一)(二)(三)

2。

其實,以上三篇文章應當是作為一個整體來看,我認為才不屬於斷章取義。至於張小笨同學是否斷章取義地轉發,還是特別針對您文章中“比如指控作家方方日記是”遞刀子“,那至少你得說清楚刀子是什麼?誰造的?造刀子什麼責任?遞給誰吧?”這句話才轉發的,我就不知道了,公眾自己判斷就好。

3。

根據您的系列文章,您把網路噴子的特徵總結為三個:法盲,流氓,文盲。但是,非常遺憾的是:

第一、您所謂“網路噴子”的三個特徵,是全部具備才叫網路噴子呢?還是具備其中一個就是網路噴子?雖然,您在文章中,要求談邏輯,但是,這個關鍵形式邏輯問題您卻沒有說清楚。

即網路噴子=法盲➕流氓➕文盲?還是網路噴子=或法盲或流氓或文盲?

第二、從形式邏輯中“概念”形成來講,一個概念包括內涵和外延,即本質和現象。您總結的“特徵”,屬於您觀察到的現象或者表象。但是,很遺憾您沒有得出“網路噴子”的本質是什麼。請您一定明示一下,以證視聽。

第三、從特殊個體抽象出普通概念,在形式邏輯學上稱為歸納法。您文章中舉出的一星半點例子是否具有普遍性?因為概念的不嚴謹,不周延,可能導致概念形成失敗。

當然,您如果說,我就是想隨心罵一罵,另當別論。

“不管我們已經觀察到多少隻白天鵝,也不能證明這樣的結論:所有天鵝都是白的”,正因為如此,歸納法雖然“嚴格說是不正確的,但能達到某種程度的”可靠性“或者概然性。尤其在用於社會科學上。

對了,關於天鵝這段話是英國哲學家卡爾。波普爾《科學發現的邏輯》中的表述(範景中主編翻譯)。

基於以上,您的”網路噴子“的特徵是否正確,我覺得很有必要商榷。

4。

下面我想分析一下您所說的具體特徵,我認為您都沒有搞清楚基本的基礎,就寫了出來,所以,都是似是而非,而我更認為,似是而非的概念最是害人,說,不如不說,不說是自己不清楚,說出去就是告知別人自己不清楚,也影響了別人。

先說說”盲“這個字吧,從漢字的形成的方式上,包括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註和假借,嚴格意義上,轉註和假借不屬於造字的方式,而是運用漢字方式。”盲“字屬於會意,上亡下目,亡是”失去“的意思(成語亡羊補牢的亡同一意思)。目是”眼睛“的意思,當然,”目“單獨做字是象形字。

失去眼睛的,古人稱之為”盲“。

5

文盲,這個詞語是比喻,是指沒有文化的人或者懂得極少文化的人。

現在您就必須要回答一個問題了:什麼叫有文化?

因為只有明白這個”有文化“才能明白”無文化“,而不是相反,這是基本的認識方法問題。

您把網路噴子稱之”文盲“的理由是三個:一、錯別字連篇,二、邏輯混亂、三、對自己完全不懂的東西大放厥詞。

需要商榷問題:

一、錯別字連篇,(1)漢語存在多義詞,在手機上用拼音輸入法的情況下,更是容易出現錯誤,我估計就是那些您敬仰的大作家們也會有吧?有錯別字就是文盲?沒有錯別字就不是文盲?顯然,不是這個標準。(2)文化和識字是否是同一概念?顯然,不是。那麼,文化和識字是什麼關係呢?我覺得您沒有搞清楚。

二、邏輯混亂。”邏輯“一詞根據《邏輯學導論》(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稱之為研究智慧思想的,同時,邏輯思維從整體上分形式邏輯和辯論邏輯。不知道你是從那個意義上進行說的?如果從整體意義上,人家表達的只要是自己的思想,就是有邏輯,如果從思維上分,你就要澄清形式邏輯還是辯論邏輯。只要有人和您辯論,不論觀點是否一致,是不是都可以歸入辯論邏輯的範圍呢?當然,形式邏輯的話,另當別論。

三、對自己不懂的東西大放厥詞。對自己不懂的東西不能發表言論,我不知道”懂“要到什麼程度?是成為這個領域的專家呢?還是根據自己的學習經歷和認知環境判斷就可以?

如果說到”懂“,您是否懂得法律?就如同我不是網際網路專家一樣,我是否能評判網路速度太慢?

用一個相對概念給一個結論作歸納依據,不知道會得出什麼結論?

基於以上,您在得出”文盲“這個特徵上,就存在整體上的形式邏輯錯誤,您以為呢?

6

關於法盲,法盲同樣是一個比喻詞。

這應當又是一個相對概念,你卻又肯定判斷了。如果說,相比較我來說,您是不是法盲,相較於全國人大法工委,我是不是也是法盲?

您把法盲的判斷標準定義為:因為不懂得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所以在噴的時候不提及任何法律條文。

我想說的是,您把法盲這個標準給我們大家看看,我們不需要法律條文,您把法盲這個定義來源給我們說出來就好。

這種形式邏輯錯誤,在您指責別人不用法律條文的時候,您給大家把出處寫出來,我們也學習一樣。

7

關於流氓,這個需要多說一點,”流氓“一詞,基本的詞義是”亡國之後的民眾到處流蕩“,在工業革命之後,那些因為土地被工業化侵佔不得不到工廠打工的農民和部分手工業者。所以,馬克思號召”全世界流氓無產階級團結起來“,其實就是號召工人。

因為中國古代職業差別,士農工商四大排列,”士農“職業作為正當,把其他稱為不正當,導致後來流氓一詞異化為”不務正業,若事生非“。

經過197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將其列為強制猥褻婦女、猥褻兒童、聚眾淫亂、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等,因為該罪名過於籠統,1997年修改《刑法》,將流氓罪取消,細化為以上幾個單獨罪名。

國家法律都不再用這次詞語,您還在用這個詞評判,您是否是法盲?

還有,您舉出的幾個人中,他們都是在網路上發表影片和文章,誰有上面的行為了,就被您定義為了”流氓“?你讓別人舉證,您也要舉證證明他們是流氓的證據不是嗎?他們猥褻了誰?打了誰?擾亂了哪個機關的秩序?

所以,您所說的網路流氓,只不過是一時痛快,張小笨說極品天下,青青子衿等人,是網路流氓,正告要用法律手段,我們大家理解為無知美少女的傻白甜行為,但是,在您這裡也用,是否有證據,是否適當,值得商榷。

8

寫了這樣多,超過三千二百字了,關於您寫的方方日記的問題,下次再說吧。最後說一句吧,李遠先生 @老李76970794 似是而非最是害人,不僅害自己而且誤導別人,張小笨本來受到《方方日記》的蠱惑就夠慘了,您還要火上澆油一般,一定要把她打造成一個正真的偽公知急先鋒,您可真行!

其實您總結的那三個特徵根本不是網路噴子的特徵,你說的那些基本上是屬於無稽之談。

如果把您寫的那三個特徵說成您的網路語言的自畫像,我認為更為恰當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