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電動車也要注意科學和公平

最近有不少城市為電動車的推廣提供更多的支援。例如在北京電動車可以不受尾號出行限制,同時,有的停車場開始實施電動車在停車場充電不收停車費,燃油車佔用帶充電樁的車位進行階梯收費等措施。電動車在減少汙染物方面是有突出優勢的,儘管其動力來源的電力仍然以火力發電為主。從民用交通工具的角度出發,推廣新能源車是世界的趨勢,我國目前主要走電動車路線,但其它新能源車也在開發之中。從某種意義上,鼓勵電動車的發展,為電動車提供更加方便的出行保證是相輔相成的,然而我們是否同時應該考慮某些作法是否兼顧了燃油車主的合法利益呢?燃油車的發展在世界上經歷了百多年,中國在改革開放後燃油車的保有量也以爆炸的速度在增長,燃油車目前依然是世界交通運輸的主力軍。燃油車在生產、銷售、使用過程中雖然貢獻了排放,但這是技術所限,而其為汽車工業和石油工業產值、稅收貢獻了力量 也是事實,消費者購買燃油車(以前沒有電動車的選擇)無疑同樣是為社會經濟增長貢獻了力量。現在我們要鼓勵電動車,可以考慮以更多的經濟手段自然調節,而應減少那種以電動車還是燃油車進行區分的方式。北京以前曾實行過兩廂車不允許上長安街的措施,後來取消了,兩廂車和三廂車除了結構不同,在性質上沒有區別,事實證明這種劃分標準是武斷而生硬的。電動車的發展最需要的支援則是充電的方便性,在這方面不斷加大設施建設的力度是可以看到明顯效果的。既然都是上路行駛的機動車,電動車在使用成本、甚至便捷充電服務等方面享受優待是可以接受的,但在行駛權、停車等方面採用區別對待,甚至只把純電動車算做新能源車,而其它型別新能源車與燃油車等同對待,都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也不夠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