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承財富為何非用遺囑不可?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遺囑是指自然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處分其個人財產或者處理其他事務,並在其死亡時產生法律效力的一種單方法律行為。談到遺囑,必然與死亡相聯絡。而中國人從古至今的觀念中,總認為遺囑是不太吉利的東西,一般從年輕人、中年人直到老年人,只要身體健康之時,一般都避而不談遺囑之事。但是,不談並不等於不需要。隨著家庭財富的劇增,在筆者帶領團隊進社群進行公益宣講的過程中,筆者發現60%以上的中老年人都對設立遺囑有非常迫切的需求。但是,由於我們國家遺囑服務體系幾乎是空白,因此,許多有立遺囑意願的人不知道怎麼設立遺囑有效,去哪兒設立遺囑,遺囑存放哪裡安全,遺囑怎麼更新,誰來傳遞和執行遺囑等。這些問題長期困擾著中老年人卻得不到解決。

在我國,有預先設立遺囑意識的“創一代”實在太少。因此,每年都會發生大大小小的家人爭產內鬥劇:有相聲演員侯耀文遺產案、知名作家路遙遺產案、書畫大師許麟廬遺產案以及王永慶家族遺產案等。這些各行各業的知名華人創富者,之所以離世後引發家族圍繞他們的財富產生巨大紛爭,最主要的一個原因是生前沒有依法設立遺囑的意識。同時,我們國家也缺乏第三方專業的遺囑登記服務機構為每一個財富人士提供體系化的設立遺囑服務,從而導致財富傳承失敗,家風傳承失敗。他們遺留下的財富,不但沒有給自己的家人留下希望和幸福,相反導致家人之間反目、家風破敗、家產損失。上述這些家族爭產案在訴訟處理過程中,無論是他們的家人,還是處理糾紛的法官和律師,甚至是旁觀報道的記者,都普遍會發出一個感慨:要是有一份合法的遺囑就好了!由此可見,遺囑對於每一個家庭,每一個財富人士來說,是多麼的重要。那麼,為什麼傳承財富非得用遺囑不可呢?

理由之一:全世界大多數國家的繼承法律均規定: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

理由之二:在所有的財富傳承法律工具中,設立一份遺囑是最簡便易行的傳承財富方式,而且百分之百由你自己說了算。

理由之三:遺囑是唯一可以全資產覆蓋傳承的法律工具。你的投資股權,你的存款,你的基金,你的車輛,你的股票,你的珠寶字畫,你的祖傳古董,甚至你外面的債權債務等等,都可以寫進遺囑中,這是其它任何傳承工具做不到的。

理由之四:沒有遺囑,你用其他任何傳承工具都無法防範孩子的繼承風險和婚姻風險。

理由之五:遺囑傳承財富可以防止財富下落不明,防止家人猜疑內鬥,簡化未來繼承手續。

由此可見,要幫助每一個家庭甚至家族,保障和傳承好其一生打拼的財富,最基礎的法律工具——遺囑是必不可少的。我們一直在努力做好專業化、規範化、體系化的遺囑登記服務工作,彌補國人不重視遺囑傳承財富的缺憾,避免大量無遺囑或遺囑設立不規範產生的家庭財產繼承糾紛案件的發生,助力家庭與社會的和諧穩定發展。

我是資深法律人”興興聊願“,執業間隙與大家一起聊聊財富的保全與傳承,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啟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