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你的個人資訊保護有了法律“安全鎖”

11月1日起,《個人資訊保護法》正式施行,明確不得過度收集個人資訊、大資料殺熟、濫用人臉識別技術。《個人資訊保護法》和《民法典》《刑法》《國家安全法》《網路安全法》等構成資訊保護的立體法律體系,用法律手段對我們的個人資訊進行綜合性保護。在日常生活中,我們該如何應用《個人資訊保護法》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你的個人資訊保安嗎?

近年來,中消協在開展消費維權工作中發現,消費者反映比較突出的個人資訊問題主要集中在手機APP過度索權、消費者個人資訊被洩露、非法推送商業資訊、“大資料殺熟”以及敏感個人資訊的非法處理等方面。如2020年5月,江蘇淮安警方破獲一起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案,某銀行員工以每條80-100元的價格,將銀行卡使用人的身份資訊、電話號碼、餘額甚至交易記錄售賣謀利,涉及個人資訊5萬餘條;2021年央視3·15晚會驚曝多家知名商店安裝人臉識別攝像頭,海量人臉資訊被收集,但卻沒有一個商家明確告知消費者,徵得同意更是無從談起。

《個人資訊保護法》11月1日施行

明確不得過度收集個人資訊、大資料殺熟、濫用人臉識別技術……自1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資訊保護法》正式施行,全方位保護你的資訊保安。

本法明確,處理個人資訊應當具有明確、合理的目的,並應當與處理目的直接相關,採取對個人權益影響最小的方式;個人資訊處理者利用個人資訊進行自動化決策,不得對個人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行不合理的差別待遇。

對於提供重要網際網路平臺服務、使用者數量巨大、業務型別複雜的個人資訊處理者,本法特別規定了其需要履行的義務,如建立健全個人資訊保護合規制度體系,定期釋出個人資訊保護社會責任報告,接受社會監督等。

為什麼手機這麼“懂”我?

還在瀏覽樓盤資訊,就接到銷售電話;註冊完會員,推銷簡訊就鋪天蓋地;搜尋過一個物品,就頻頻收到類似產品廣告……這些體驗讓許多使用者很困惑:誰動了我的個人資訊?為什麼手機這麼“懂”我?

隨著移動互聯的飛速發展,各類手機APP、應用小程式,已經成為人們社交、日常生活、學習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那麼,海量的個人資訊都被儲存到了哪裡?

綠盟科技集團副總裁李晨介紹,各類應用程式後端都會有一個數據儲存環境,資料庫中儲存了海量的應用資料與個人資訊。比如,人們使用各種社交APP,在上面釋出的文字或者圖片都會產生資料,經過處理和網路傳輸,最終儲存到後端的資料庫。資料庫一般位於企業資料中心,或者雲服務商提供的“雲端”。資料庫系統和裡面的資料,由商家、應用程式的運營者來維護和保管。

你的快遞資訊被洩露過嗎?

“快遞面單”,是快遞公司在送貨時用來記錄發件人、收件人以及貨物種類、價格等相關資訊的單據,需要貼在快遞包裹上,一張快遞面單,包含了收件人的姓名、電話、家庭住址等隱私資訊。記者調查發現,目前這些快遞面單在網上被明碼標價批次售賣,情況十分猖獗。

記者試著在百度貼吧輸入“快遞”“面單”等關鍵詞之後,出現很多相關的分類群組,而為了逃避打擊,不法分子都會使用一些暗語來代替,快遞資訊通常被稱為“料”“菜”等簡稱。

中消協提醒:個人資訊“非必要不提供”

一些平臺經營者利用自身掌握的消費者經濟狀況、消費習慣以及對價格的敏感程度等資訊,在交易價格等方面對消費者實行歧視性的差別待遇,在未獲得消費者授權的情況下透過使用者畫像來開展精準營銷。

中消協表示,經營者不能為了商業目的,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對個人實行不合理的差別待遇,如“殺熟”等行為。平臺還應該承擔消費者個人資訊保護“守門人”責任,如建立健全個人資訊保護合規制度體系,定期釋出個人資訊保護社會責任報告,接受社會監督。

中消協同時提醒廣大消費者,養成個人資訊“非必要不提供”的良好習慣,建議只在確屬必要的情況下才向經營者提供個人資訊或者進行授權。注意保護好帶有個人資訊的單據和資料,防止因隨意丟棄、使用不當等造成個人資訊洩露。

日常生活中,如何保護自己的個人資訊?

首先,公民要有自我保護意識,要認識到個人資訊保護的重要性。相關詐騙案的頻發,就與個人資訊洩露有關。

其次,在處理個人事務過程中,要注意個人資訊的保護。比如,向有關機關或商業機構提供公民資訊,要審查必要性,儘量不提供或少提供,堅持非必要不提供原則和對個人權益影響最小方式原則。

再次,如果發生了侵害個人資訊的事件,公民應及時投訴、報警或進行民事訴訟,用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來源:酒泉市科技局_酒泉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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