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女孩鉅額打賞 這樣的打賞能否被追回?家長如何防患於未然?

近年來,關於未成年人“鉅額打賞”的新聞屢見不鮮,面對時下分外流行的網路直播平臺打賞行為,未成年人鉅額打賞的問題的解決始終尤為艱鉅,網路直播平臺“打賞”亂象層出不窮。這一回鉅額打賞的主角是12歲的女孩。

近日,南京市棲霞區龍潭的安先生使用手機支付打車費時,發現賬戶錢莫名少了一半,懷疑被盜報警後才知是女兒支付了9999元給網紅小哥哥。原來,安先生女兒小晴(化名)趁著爸爸睡覺,偷偷開啟房門將他手機拿走,向某直播平臺充值了9999元。

12歲女孩鉅額打賞 這樣的打賞能否被追回?家長如何防患於未然?

隨著網路直播的興起,近年有關未成年人瞞著父母向主播提供鉅額打賞的現象時有出現。經媒體報道的案例就不在少數,如“海南海口12歲小學生打賞遊戲主播,花掉環衛工母親4萬元積蓄”“廣東中山小學生假期玩遊戲,用媽媽手機買1。6萬元道具”“河南鶴壁11歲兒子為玩網遊,刷母親銀行卡近3萬元”……去年3月,有媒體統計發現,半年內,因為直播打賞而涉及的盜竊、詐騙、挪用公款案件或未成年人趁家長不注意打賞網路主播就已出現28次,涉及金額890餘萬元。

但是,在相關部門三令五申要求直播平臺做好對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背景下,還是出現未成年人“偷”父親手機向直播平臺充值的現象,無疑讓人詫異。

12歲女孩鉅額打賞 這樣的打賞能否被追回?家長如何防患於未然?

事實上,面對相關部門的要求和社會呼聲,不少直播平臺都表示進行了整改,如某直播平臺就曾透露,已升級未成年人管理工具,賦予家長更多的管理許可權;同時,設定“實名驗證+人臉識別+人工稽核”三道防火牆,杜絕未成年人直播。當用戶升級全新青少年模式之後,未成年人將無法直播、充值、打賞、提現。另外,也有遊戲網站稱,如果未成年人單日消費達到或超過500元,將會引起“警報”並立即通知家長知曉。

那麼,這次依然有12歲女孩拿父親手機成功向直播平臺充值9999元,是否說明仍有平臺未按要求做好整改?

未成年人獲取網路服務,引發不當的“損失”,當然不能把責任全推給直播平臺,這與家長的教育也密不可分。但是,網路平臺對於未成年人獲取服務,特別是涉及大額資金“交易”,建立必要的稽核機制乃至“防火牆”,這並非什麼高要求。在這一點上,如果說家長在網際網路時代,應該有針對性地加強對於孩子的網際網路“風險教育”,在前端發揮“預防”作用,那麼,網際網路平臺針對未成年人的行為特點建立適當的防禦機制,就是最後一道防線,必須被重視。

不只是直播平臺,在移動網際網路時代,未成年人接觸網路服務的門檻已經非常低,這其實對於網路生態下的未成年人保護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款網際網路產品是否會“誤導”未成年人,又會對未成年人的參與帶來怎樣的風險,這些問題,在每一款網際網路產品設計之初應該予以釐清,並打好相應的補丁。也就是說,任何網際網路產品都該適當植入未成年人保護的基因。

12歲女孩鉅額打賞 這樣的打賞能否被追回?家長如何防患於未然?

一邊是吸引人的付費內容和便捷的支付手段,一邊是自控力和認知能力欠缺的未成年人,此類糾紛時有發生。對於此類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費的事件究竟該如何處理?上述案件中,小雪“打賞”給主播的9萬餘元錢款,是否能被追回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十九條規定:8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本案中,小雪是一名小學五年級的學生,依據其文化水平和認知程度,很難認定她對網路“打賞”這一消費行為的後果有充分的瞭解,小雪的父母在事件後也未對此進行追認,因此小雪的“打賞”行為應屬無效,也就是說她與快手公司主播之間的合同關係也應屬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從此案件來看,快手公司及主播因合同取得的財產應予返還。需要注意的是,小雪的父母作為其監護人,未妥善保管自己的手機和銀行卡的密碼,致使小雪能夠獨立完成支付行為,屬於監護不力,應當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因此快手公司無需返還全部消費錢款,而是應根據雙方過錯程度進行返還。

針對未成年人沉迷網路直播、非理性鉅額“打賞”的問題,北京雋永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張敬輝提醒各位家長:

加強上網監督引導

大部分觀看直播的孩子還處於學本領、長身體的時期,家長應監督引導孩子在保證學業、休息的前提下,觀看適齡的網路直播,避免孩子沉迷娛樂而影響學業、休息,讓孩子做到勞逸結合。

提升自身網路素質

家長要跟上網路發展的腳步,注重瞭解網路熱點,學習網路知識,走在孩子前面,在陪伴孩子觀看直播的過程中,要引導孩子觀看積極向上的直播內容,培養孩子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

關注孩子上網情況

直播市場發展尚處於初級階段,缺乏有效的監督規範,部分直播平臺內容存在色情、暴力等突出問題,家長要及時瞭解孩子觀看直播的內容,及時引導教育。

培養良好上網習慣

家長要注重培養孩子的自控力、辨別力,透過約定的方式和孩子制定上網行為的規則,讓孩子養成健康文明的上網習慣。

調整教育引導方式

幫助孩子形成正確的消費觀念,注重培養孩子各方面正面積極的興趣愛好,引導孩子多種渠道釋放學習壓力,分散其對網路直播的注意力。

妥善保管資金賬號

家長不要把自己的身份證件給孩子們拿去註冊賬號,帶有資金繫結的賬戶更需要妥善保管密碼,避免孩子濫用家長賬號打賞直播。

遇到糾紛依法索償

對於孩子因網路直播鉅額“打賞”引發的糾紛,因為未成年人並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當打賞金額與其行為能力不匹配或盜用監護人財產進行打賞時,監護人可向受益方要求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