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女員工控訴被性侵事件:遇“性騷擾”如何取證?如何維權?

近日,有網帖以阿里女員工自述形式稱,其在出差期間被惡意灌酒並遭到商戶猥褻,此後其領導又偷辦酒店房卡,多次進入房間對其進行侵犯。該女員工此後報警,並向公司反映該情況。

阿里巴巴 CEO 張勇迴應女員工被侵害:

震驚、氣憤、羞愧

阿里女員工控訴被性侵事件:遇“性騷擾”如何取證?如何維權?

8 月 7 日,阿里巴巴由蔣芳帶領的獨立調查組發出第一封內部公告。調查組認為,相關主管和 HR 同理心不夠且有重大判斷失誤,應進行認真檢討,嚴肅反思。調查組還公佈,除涉嫌男員工被停職接受警方調查以外,該員工的一級二級主管、一級二級 HRG 總共 4 人也被停職配合內部調查。

針對此事,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兼 CEO 張勇 8 月 8 日凌晨在阿里內網發帖,用震驚、氣憤、羞愧,表達對阿里一員工涉嫌侵犯女同事事件的感受。他同時表示,必須調查清楚,給全體阿里同學和全社會一個交代。

張勇在阿里內網帖子裡為此事中各級主管的冷漠和沒有及時處理道歉。儘管警方仍在調查階段,但阿里內部認為,事情在員工反饋後沒有得到迅速的響應處理,存在重大問題。張勇稱,“ 從我開始,從管理者開始,我們每一個人必須有深刻的觸動、反思和行動!”

阿里女員工控訴被性侵事件:遇“性騷擾”如何取證?如何維權?

拋開上述事件,我們來說一說“性騷擾”的那些事!

一、什麼是性騷擾?常見的性騷擾主要有哪些?

儘管給“性騷擾”下的定義很多,但我國現行的法律仍未有“性騷擾”的概念。在立法機關沒有采納之前,仍屬於學術上的觀點。一般來說,性騷擾是一種不受歡迎或不被接受的注意力,或帶有性意識的接觸。也就是說,若某一方用各種方法去接近、或嘗試接近另一方,而另一方沒有興趣、不喜歡、不願意、或不想要這些帶有性意識的接近,便可以說是性騷擾。

一般較常見的性騷擾主要有以下幾種:

1、身體的接觸。

例如不必要的接觸或撫摸他人的身體。

2、言語的接觸。

例如不必要而故意談論有關性的話題,詢問婦女的性生活,故意講述色情笑話、故事等。

3、非言語的行為。

例如身體或手的動作具有性的暗示,展示與性有關的物件等。

4、以性作為賄賂或要脅的行為。

以同意性服務作為藉口,來換取一些利益,甚至以威脅的手段,強迫進行性行為。這種型別的性騷擾在職場上的上下屬之間常發生。

二、我國現行法律是如何規定性騷擾的?

我國現行法律並沒有專門就“性騷擾”問題作出規定,但應該看到,現行法律的相關規定在一定程度上已經涵蓋到“性騷擾”行為,這些規定包括三個層次。

第一層次

是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關於強姦罪的規定,這是指發生性關係的一種觸犯刑法的犯罪行為。

第二層次

是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關於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的規定,這一規定並沒有引起大家的足夠重視。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中的“脅迫”,是指對被害婦女進行威脅、恐嚇等精神上的強制,比如以殺害被害人、揭發隱私、毀壞名譽、加害親屬等相威脅,利用職權、從屬關係、教養關係和婦女孤立無援的境地相脅迫等手段,使被害婦女不敢反抗等。

第三個層次是民事侵權層次上的“性騷擾”行為。比如:

1、身體的接觸:

必要的接觸或撫摸他人的身體,故意擦撞,強行搭肩膀或手臂,故意緊貼他人等。

典型例子:

在公共汽車上,故意緊貼著對方的身體;在街道上故意接近他人,產生身體上的接觸或碰撞等。

2、言語的接觸:

不必要而故意談論有關性的話題,詢問個人的性隱私、對別人的衣著、外表和身材給予有關性方面的評語,故意講述色情笑話、故事等。

典型例子:

以電話調查為藉口,詢問有關性的問題;‘你今天穿得很性感啊’等。

3、非言語的行為:

故意吹口哨或發出接吻的聲調,身體或手的動作具有性的暗示,用曖昧的眼光打量他人,展示與性有關的物件,如色情書刊、海報等。

典型例子:

對路過的女性吹口哨或發出尖叫聲等等行為。

生活中10種常見的職場性騷擾表現形式

1。被反覆凝視身體敏感部位或被帶有性意味的長時間注視

2。他人身體故意靠近

3。他人透過電話、手機或信件挑逗或性暗示

4。他人以性為內容進行辱罵

5。他人以利益作為交換條件提出性要求

6。他人做出猥褻動作,包括手勢、暴露性器官等

7。被人強行撫摸

8。被人強行摟抱

9。被人強行親吻

10。被人強迫發生性關係

那麼,一旦遭到性騷擾該如何維權?

▶首先,堅定而明確地說“不”!

遭到性騷擾後,第一次你就要堅定而明確地拒絕(如果對方是你的上級,礙於情面,開始可以用比較委婉的言語拒絕,但切忌沉默和半推半就,那會被對方誤讀為默許,進而變本加厲)。拒絕的方式可以是口頭的,也可以是書面的,或者透過手機簡訊、電子郵件、微信等方式表達。例如,你可以這樣寫:“當你用那種方式跟我談話的時候/碰我的時候讓我感覺不舒服,請你不要再這樣做了!希望我們能保持一種正常的工作上的關係。”這樣做的好處是,使騷擾者意識到他的行為令你反感,但無論何種方式,都必須留下證據,為將來的投訴或者訴訟做好準備。之所以必須明確拒絕,是因為從法律角度講,“違背受害者意願”是判斷某行為是否構成性騷擾的必要條件。此外,從保護自己的角度出發,不拒絕無疑會給騷擾者一個錯誤的訊號:你預設,你軟弱可欺,進而變本加厲地繼續實施騷擾行為。

▶其次,採取適當行動

1、選擇一種方式講出來

遭遇性騷擾後,千萬不要打落牙齒往肚裡咽,應當在第一時間把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訴信得過的親朋好友

(可以是你的好朋友,你的同事或者單位領導,你的姐妹,你的媽媽,甚至是一個熱線諮詢者),永遠不要低估了自己的經歷以及用你的方式講述這些經歷的價值。

這樣做,一方面可以緩解心理壓力,另一方面也可以取得親友的支援,還可以作為日後投訴或者起訴的證據。

2、及時取證,儲存所有證據

證據都在細節之中。在同一個單位裡,很難取得同事的證人證言,除非該同事後來離職了,又或者他/她跟騷擾者有過節,意圖借你的手報復騷擾者。

因此你要對性騷擾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經過進行記錄,並且要附有準確的細節,記錄說過的話以及做過的事。在平時跟騷擾者接觸時可以隨時巧妙而隱秘地利用錄音、錄影工具(取證時應做到不露痕跡,否則不僅取不到證據,還可能會有人身危險),但是要注意防止侵犯人身權和商業秘密。要注意保留手機簡訊、電子郵件、微信、QQ聊天記錄等帶有騷擾資訊的電子文件。

只有這樣,才能證明性騷擾事實。切忌刪除電子資訊,最好對網上的“帖子”等電子文件進行公證,以免被對方刪除。受到傷害後,應當第一時間去醫院檢查,並視具體情況接受相關心理諮詢和心理治療,醫治精神創傷,保留醫療診斷記錄。證據的固定保留對日後的投訴或者起訴都至關重要。

另外,也可以向網路和社交媒體求助,但是注意要掌握一定的分寸,所述事實不做誇大宣傳,均建立在相關證據支援基礎上,以防止被騷擾者反過來控告侵犯其名譽權。

3、利用內部投訴機制及時投訴

遭受性騷擾以後,你應該及時將騷擾經過整理成書面材料,留下影印件,附上相關證據,向單位人事部門、工會(如果有)或者更高層次的領導投訴反映,要求給予騷擾者相應處罰,並將騷擾者調離本部門。

關於用人單位防治職場性騷擾責任問題,在《婦女權益保障法》和《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均有涉及,但均屬原則性、倡導性條款。數年前,已有民間團體跟相關企業合作,嘗試推動試點企業制訂本單位的《企業防治職場性騷擾規則》,從目的、適用範圍、職場性騷擾定義及表現形式、處理機構設定及職責、宣傳和培訓、投訴、調查、調解、處理、保密、保護措施、處理流程圖等方面進行全面規範,當前已取得了一定成效。

4、向公安機關報案

性騷擾侵犯他人人身權利,至少是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違法行為,你可以及時撥打110報警,要求對騷擾者依法予以治安拘留、罰款等行政處罰;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要求公安機關依法予以刑事立案偵查,你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訴訟。

5、向婦聯等社會維權機構投訴

如果單位管理層對你的投訴沒有反應,或者明顯偏袒騷擾者,你應當透過書面形式(附上證據影印件)向婦聯、工會女職工委員會、法律援助中心等投訴,還可以向民間社團求助,獲得他們的支援,出面協調處理,或支援起訴。投訴時要留下書面記錄,最好要求留下騷擾者一方的筆錄。

6、向人民法院起訴

你可以在掌握相關騷擾證據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損害賠償訴訟,要求騷擾者承擔包括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包括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在內的相關法律責任。但請注意,起訴一定要從你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遭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超過了一年的訴訟時效,你又沒有中止、中斷的法定情形,也就意味著你喪失了法律意義上的勝訴權。

最後,對女性同胞的建議

一、認真學習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對婦女群體的特別保障制度,領會其精神實質;

二、自強自立,在經濟上尋求獨立;

三、敢於同損害婦女合法權益的行為作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