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馬汽車IPO:三年累虧174億,與吉利仍存糾紛,多起自燃何解?

《港灣商業觀察》王心怡

港交所再次迎來一股造車新勢力。

區別於其他新能源車企,威馬汽車此時上市顯得晚了一些。超十輪融資下,選擇上市“止血”的威馬汽車,財務資料依舊沒能回正,三年累虧174億,成立至今尚未盈利。與此同時,與“老東家”吉利集團的糾紛仍未結束,自燃事件再次闖入大眾視野,威馬汽車能否順利IPO?

01超十輪融資上市 “止血”

2022年6月1日,威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威馬汽車”)正式向港交所遞交招股書,聯席保薦人為海通國際、招銀國際、中銀國際,威馬汽車在國內的主要運營主體為威馬汽車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同天,威馬汽車完成了Pre-IPO融資,融資金額約6億美金,是目前所有造車新勢力中Pre-IPO融資金額最高的企業。且據企查查資料顯示,威馬汽車目前融資已超十輪。

經歷了多輪融資,被資本看好的威馬汽車卻坦言:“成立至今尚未盈利。”

2019年、2020年及2021年,威馬汽車營收分別為17.62億元、26.72億元及47.43億元;同期內分別產生淨虧損41.45億元、50.84億元及82.06億元。

淨虧損不斷加劇的同時,

威馬汽車的毛利率也遲遲未能轉正。同期內,威馬汽車的毛損率分別為58.3%、43.5%、41.1%。

在多輪融資後,毛損率雖有所好轉,但依舊處於高位,種種跡象表明,威馬汽車對於此次上市“止血”的需求,迫在眉睫。

香頌資本董事沈萌向《港灣商業觀察》表示:“造車是一個投入巨大的專案,無論是特斯拉、還是蔚來的軌跡都足以證明這一點,因此威馬汽車即使此前大規模融資,也仍然存在效果不佳的可能。”

“而且哪怕香港上市也不見得就可以徹底解決威馬的資金飢渴。威馬目前已經在新能源汽車企業中落後,IPO由於各方面因素限制,或許估值並不低,但實際上這樣流通股比例低的條件下,估值反應也並不真實。”

威馬汽車在招股書披露:“公司是將創新智慧電動汽車技術引入到中國主流市場的先驅。憑藉領先的技術能力,公司電動汽車銷量快速增長。自2018年9月推出的首款車型以來,威馬汽車已累計出售83495輛電動汽車。”

且據灼識諮詢資料,威馬汽車2021年電動SUV銷量在中國主流市場所有純電動汽車製造商中排名第一,2021年電動汽車銷量及智慧電動汽車銷量均在中國主流市場所有本土汽車製造商中排名第三。

報告期內,威馬汽車的銷量呈現了逐年翻倍增長。分別為1。28萬輛、2。19萬輛及4。42萬輛。

但對比來看,威馬汽車可能在新能源汽車賽道中已處劣勢。與威馬汽車同樣成立於2015年的理想汽車及零跑汽車,2020年及2021年的銷量分別為3。26萬輛、9。05萬輛及1。14萬輛、4。37萬輛。成立於2014年的蔚來汽車及小鵬汽車,同期銷量分別為4。37萬輛、9。14萬輛及2。7萬輛、9。82萬輛。

威馬汽車IPO:三年累虧174億,與吉利仍存糾紛,多起自燃何解?

有趣的是,威馬汽車目前可能還面臨著造車後銷量差,虧損不斷加劇的惡性迴圈。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威馬汽車在溫州及黃岡生產設施的最大年產能分別為10萬輛及15萬輛汽車,兩大產地產能為25萬輛,是中國所有本土純電動汽車製造商之最,這兩個生產設施均持有市場上稀缺的必要製造許可證。

但在威馬汽車銷量翻倍增長情況下,2021年也僅售出了4萬餘輛, 銷售效率還擁有著較大的提升空間。

(圖片來源:招股書)

再看造車的另一項硬核指標——研發,威馬汽車宣稱:“公司開發了許多行業領先的技術,例如EEA、SOA、基於A/B系統交換技術的OTA、增量OTA、L4 AVP、L2級全場景、BMS、電池技術、智慧座艙功能及C2M平臺。公司的品牌是效能安全可靠、質量始終如一、使用者體驗卓越、價格普惠的智慧電動汽車的代名詞。”

董事長沈暉更是在在個人社交平臺上寫道,“汽車行業面臨的人才緊缺問題歸根結底還是整體‘人才池’不足的問題。高薪搶人只能是左右互博。最根本的辦法是從人才培養入手,擴大基數,革新基礎科學。”無不表露對人才的重視。

公開資料顯示威馬汽車的研發團隊共有1141名研發人員,佔威馬汽車員工總數的約28。9%。此次IPO募集所得資金淨額將用於研發車輛開發平臺和下一代智慧電動汽車;擴大銷售和服網路並品進行牌推廣活動;製造相關用途;償還貸款;以及用作一般公司用途及營運資金。

但與上述重視研發的說法相“矛盾”的,是威馬汽車的研發投入。報告期內,威馬汽車的研發開支佔比不斷下滑,研發開支佔分別為8。93億元、9。92億元及9。81億元,分別佔同期總收入的50。7%、37。1%及20。7%。

“研發佔比雖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企業對研發的重視程度,但更重要的是研發的成果,投入再多、佔比再大,出不來突出差異化競爭優勢的成果,也就失去了比較的意義。”沈萌表示。但從目前銷量來看,威馬汽車可能還需在研發上取得更多成果,得以優勢,擠進新能源車企的第一梯隊。

02威馬與吉利的“淵源”

創辦了威馬汽車的沈暉,在2009年12月1日沈暉曾加入吉利集團,擔任集團副總裁。2009–2014年,沈暉在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擔任副總裁、是沃爾沃汽車全球高階副總裁兼中國區董事長、上海吉利兆圓國際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兼CEO 。

2015年1月,沈暉出任博泰集團,Group CEO、智慧汽車聯合創始人。同年10月12日,沈暉創辦威馬汽車。

或是曾加盟吉利,帶領團隊完成中國汽車工業歷史上最大海外併購“吉利收購沃爾沃”,沈暉與吉利的“淵源”頗深。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威馬汽車作為被告,與吉利集團仍存在若干正在進行的訴訟。

在招股書裡,威馬汽車披露:“其中,在一項向上海市高階人民法院提起的訴訟中,吉利集團指稱威馬汽車侵犯了吉利集團的商業秘密,向公司申索賠償約人民幣21億元及產生的相關訴訟費用。在向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提起的其餘訴訟中,吉利集團主張擁有威馬汽車所持有的27項註冊專利及兩項專利申請的所有權,並向公司申索賠償約人民幣116萬元及訴訟費用。”

對此,威馬汽車根據中國法律顧問的意見及吉利集團在該等訴訟中的索賠金額,於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中就該等訴訟作出撥備約人民幣612萬元。

威馬汽車表示:“公司認為該等訴訟涉及的技術方案及智慧財產權對公司而言並不重大。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公司或已完成更換商業秘密糾紛及智慧財產權糾紛所涉及的相關技術方案或專利,或已制定更換或淘汰計劃。該等糾紛涉及的部分技術方案或專利未曾用於公司的產品或服務,且公司並未計劃用於公司的產品或服務。”

但不可忽略的是,如果威馬汽車在訴訟中敗訴,還需耗資研究或採購新技術,以更換產品中使用的任何受影響技術及元件,該等訴訟是否可能會影響IPO?沈萌認為:“在香港市場,即使存在訴訟風險也只需要做到充分資訊披露,就不影響IPO,而投資者會自行根據披露的資訊做風險判斷。訴訟撥備只是企業自行判斷可能的賠償風險或費用,不能認為肯定會覆蓋所有風險。”

03半年三起自燃事件

除此之外,威馬汽車或許還需完善產品品質。公開報道資訊顯示,2022年4月18日清晨5點30分左右,一輛白色的威馬EX5電動汽車在一處高架橋下方的充電站充電,在車主拔掉這臺威馬的充電槍僅3分鐘後,車輛底部突然冒煙起火。

威馬汽車自燃事件並非偶然,在2020年9月至10月,威馬汽車接連發生了4起自燃事件。此事發生後,威馬汽車召回了部分威馬EX5和威馬EX6車型,威馬汽車對此解釋為:動力電池存在質量缺陷,電芯供應商在生產過程中混入的雜質可能導致電池產生異常析鋰,存在自燃風險。

再看2022年,據《港灣商業觀察》不完全梳理,威馬汽車已發生三起車輛起火事故。公司對此作何迴應?公司將如何進一步完善品控?多次出現類似情況是否會使消費者對威馬汽車的安全係數產生質疑?《港灣商業觀察》就產品質量問題聯絡了威馬汽車,並未收到回覆。

截止2022年6月15日,在黑貓投訴平臺,檢索威馬汽車,共有284條投訴,已回覆245條,已完成220條,其中包含對電池、續航等大量投訴。

威馬汽車IPO:三年累虧174億,與吉利仍存糾紛,多起自燃何解?

沈萌表示:“一般消費者或許會關注燃燒問題,但也會很快忘記相關問題,但是對於企業來說如果產品具有嚴重缺陷、而且也沒有表現出研發創新能力有效解決問題,監管機構也會阻止相關產品進入市場。”(港灣財經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