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這樣一條留言:“最近我找了一位下屬談話,想要將其調到另外一個陌生的崗位,他不願意接受調崗,應該如何辦?”
曾作為管理者的我來講,同樣也遇到過類似的問題,而且還遇到過多次。站在管理者的角度來講,給員工調崗不外乎以下幾種原因:
一、合適的人放在合適的位置
眾所周知,從人力資源成本來講,任何用人單位都希望每位員工能發揮最大的潛能,創造出最大的價值。如何才能讓員工創造出最大價值?
方法之一,就是將合適的人放在合適的位置,讓其做自己最擅長的事情,從而為用人單位創造出最大的價值。
二、員工無法達到本崗位預期要求
當員工無法滿足崗位預期要求之時,對於用人單位來講,若想要讓此崗位發揮出預期的要求,最好的方法無非是換人。
三、以此便向逼迫員工離職
用人單位與員工之間本就是相互利益、各取所需的關係,若員工不能為用人單位創造出相應的價值,那麼用人單位辭退員工也就再正常不過了。
原則上是這樣,但對於很多用人單位來講,涉及到員工相關正當權益問題並不會直接提出讓員工主動離職的想法。那麼該如何辦?
最直接的辦法就是將其調崗,以此便向逼迫員工離職。
講完了用人單位給員工調崗的三種目地之外,下面來講講,員工不願意接受調崗的幾種心態:
一、已經習慣了之前的工作,不願意去適應新的工作崗位
趨樂避苦是人性最本能的選擇。
對於很多人來講,他們在一件事物上消耗掉的時間過長,對於環境會有所依賴,甚至沉迷於其中。工作也是如此,當一個人在自認為在不錯的工作崗位中呆得太久,會對其心生沉迷與依賴,不願意接受新的事物,更不願意被動去打破現有的工作環境。
打個簡單的比方,比如我是一名銷售人員,已經習慣了與銷售相關的工作模式與工作性質。若突然將我調崗到負責人事,人事是個陌生領域,不僅不熟悉工作性質與環境,還不喜歡這個工作崗位,心生排斥自然也說得過去。
若是遇到這型別情況,用人單位對該員工調崗之時,要擅於引導。
比方說,可以對員工說:“我能理解你的心情,你捨不得一起合作的同事,捨不得工作環境,但要想更好的在職場立足,一定要去嘗試新的事物,調崗是工作所需。”
讓員工明白,新的機會,新的挑戰,應勇於嘗試,勇於突破。對於今後無論是前途還是擇業來講,會有更多選擇的權利。
二、認為領導是故意針對自己,為難自己
對於員工來講,通常都會有這樣的心理:自認為在這個工作崗位工作得不錯,領導突然要給自己調崗,是不是領導故意針對自己,為難自己。
遇到這樣的情況,無論用人單位領匯出於何種原因,都要讓員工明白此舉並非是要為難他,要站在自己的立場將調崗的緣由給其講清楚,即便是善意的謊言,也沒有太大的關係。
三、早已看清用人單位調崗目地,純屬不配合
有這樣一種型別的員工,他們具有一定的工作經驗,善於察言觀色,善於揣摩領導的用意。
當領導提出給其調崗的指令之時,實際上他們已經看清了領導此舉的目地,但就是不願意接受調崗的事實。
他們這樣做實際上一方面是想要維護自身的正當權益,但更多的是純屬不配合工作,因為在這背後可能涉及到了自身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