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還是有必要的

有一次一群朋友聚餐,因為在座的基本都是律師、法官、警察,

聊啊聊,就聊到了這個話題。

一眾人對於死刑的態度差異很大,有人主張廢除,有人支援死刑。

然後,席間一位警察朋友講了兩個故事:

一:

某男自少年時就多次盜竊、搶劫。家人無力管教,成年後更是變本加厲。

少改所、拘留所是常客,也曾被判過兩年。

出獄後又因為入室搶劫+強姦,被判了無期。入獄時不到30歲。

大家都知道,在牢裡只要好好變現,是可以減刑的。

出獄時40出頭,

出獄後倆月,和兩位同夥再次入室搶劫、姦殺,

這次,三個人,只有他判了死刑。

據說臨走前,曾和幾位警官閒聊,

問他為什麼出去後不好好做人,還幹這種事,

這貨說了一番話,讓朋友記憶猶新:

“我出去都40多了,手機不會用,電腦不會用,找工作沒人要。我不想一輩子在工地上打苦力。想來想去,除了搶劫我拿手,別的都不會幹,也不想幹,只好就去搶了。”

(笑)“其實沒想弄死她,失誤了。本想多玩兩天的。”(受害者是位獨居的年輕女性)

“這件事,錯就錯在。不該弄死她。其實我想的很簡單,還是牢裡比較熟悉,哪怕判個死緩,在牢裡養老,也總比去工地上打苦力好。”

朋友最後問:“你們覺得這種人該被判死刑嗎?好,退一萬步說,不判死刑,這種人蹲個一二十年再出來,還是會繼續幹這種事。因為他已經喪失了在社會上正常生活的信心和耐心。說要廢除死刑?誰來為那個受害姑娘的命負責?下一次呢?”

二:

很多年前的案子。

一位女人,因出軌被捉到而離婚,因爭不到倆孩子(還是龍鳳胎)的撫養權,又被情夫拋棄,入了魔怔。

這女人心理開始變得極為扭曲,抱玉石俱焚的心態。先是假意談判,把情夫約到家中吃飯,下老鼠藥後,勒死了情夫。

當晚,趁前夫夜班未歸,跑回家中跪求婆婆原諒,主動要給婆婆和孩子們做飯,再次下毒。

女兒都被毒死,婆婆因吃的比較少,在女人匆忙離開後奇蹟般的甦醒求救,被搶救了回來。

兒子因為跟同學去遊戲廳打遊戲,沒回來而逃過一劫。

警察抓到女人時,她正在兒子的一個同學家裡,打探兒子的去向。警察從她隨手攜帶的塑膠袋裡發現了一把榔頭。

審訊時女人很坦誠:先找到兒子,用榔頭把兒子也砸死。然後回家等到天亮前夫回來,把前夫也砸死。然後喝藥上吊自殺。

前夫、婆婆、孩子都沒有錯,為什麼要對他們下毒手?

女人說:前夫錯在捉了她的奸,婆婆錯在支援前夫和她離婚,孩子錯在她被捉姦後不願意再叫她媽媽了。

虎毒不食子,為什麼這麼狠心?

因為覺得活著沒意思了,不想活了,想讓孩子下去陪陪自己。

“人道主義不適用於所有人。因為有的人,壓根就不是人。也變不回人了!”

————- 我那位講故事的警官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