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創團隊如何進行股權分配?

初創團隊如何進行股權分配?

目錄Contents

1 初始團隊進行股權分配時,最重要的原則是什麼?

2 初創公司在設定股權結構時,最主要的幾個因素是什麼?

3 初創期,核心創始團隊是否應當擁有公司的絕對控制權?

4 初創團隊應以什麼方式分配股份,股份相關利益如何安排?

5 核心創始人一般有2-4人,這幾個人之間如何進行股權分配?

6 核心創始人中,有人在創業後離開,他所持有的股份該怎麼辦?

7 剛開始創業時,是否需要設立期權池?應當如何設立?

8、對於初創團隊來說,還有哪些應當避免犯的錯誤?

Topic 1

問:初創團隊進行股權分配時,最重要的原則是什麼?

“有的團隊非常注意這些分配股權要素,事後依然出現了分崩離析;有的團隊是拍腦袋決定的股權分配,但是一直團結到勝利的最後一刻,為什麼?

這些技術性因素不是全部,甚至是次要的。人的因素是最重要的。

團隊分配股權,根本上講是要讓創始人在分配和討論的過程中,從心眼裡感覺到合理、公平、從而事後甚至是忘掉這個分配而集中精力做公司,這是最核心的,也是創始人容易忽略的。

因此提一個醒,再複雜、全面的股權分配分析框架和模型顯然有助於各方達成共識,但是絕對無法替代信任的建立,希望創始人能夠開誠佈公的談論自己的想法和期望,任何想法都是合理的,只要贏得你創業兄弟的有種認可”

初創團隊如何進行股權分配?

< >

Topic 2

問:初創公司在設定股權結構時,最主要的幾個因素是什麼?

幾個平衡:1:關係平衡初創團隊內部: 初創團隊與投資人之間; 初創團隊與員工之間

2:利益平衡不同的投入: 不同的風險和收益

3:階段平衡現階段的設定是否給未來調整留下了餘地

><

Topic 3問:初創期,核心創始團隊是否應當擁有公司的核心控制權?

答:1 什麼是控股權

股東權利包括:股權、表決權、分紅權、其中表決權和控制權聯絡最為緊密

2 初創期為什麼要擁有公司的絕對控制權

在創業初期,比如種子輪,天使輪,A輪,團隊擁有絕對控制權還是比較重要的;之後,隨著融資過程不斷進行,創始團隊的股權會逐漸被稀釋,不過也應當儘量保證不要稀釋到太低,否則其激勵作用會被極大削弱。在股權被稀釋後,也可以考慮在管理權方面進行一些設定,以便使得管理層發揮更大的作用。

“管理層和創始人的股權加起來,不得低於30%。最低的底線是低於25%,如果更低,激勵機制就會大大削弱,企業再往下走就會出現問題。”

——@賽富閻炎

3 怎樣享有公司的控制權

魚和熊掌難以兼得

l 創始人對公司的控制力

l 獲取更多資源讓公司成功,獲得經濟回報

“創始人(們)需要坦誠面對自己,回答自己創業的原動力到底是什麼。”

——Alex蔣亞萌

初創團隊如何進行股權分配?

< >

Topic 4問:初創團隊應以什麼方式分配股份,股份相關利益如何安排?

答:基於團隊成員的作用、穩定性,在初創團隊中分出核心人員和非核心人員,並以不同方式給股權分配。

1)核心人員:

給予限制性股份,即在一定期限內不能轉讓,且受制於Vesting安排及股份回購要求。

2)非核心人員:

授予期權,期權分期Vesting,在滿足一定條件後行權並持有股權。持有股權的方式根據適用法律規定,採取限制性股份、股票增值權或透過員工持股公司間接持股等方式進行。

根據具體方式,如涉及股東表決權,為避免表決權分散,則考慮是否授予核心團隊成員行使。

< >

Topic 5問:核心創始人一般有2-4人,這幾個人之間如何進行股權分配?

答:存在兩種極端情況

l 一股獨大:

利:集中決策,速度快

弊:決策者可能會出錯

l 幾個人均分:

利:民主,團隊激勵效果好

弊:決策速度慢

沒有好壞之分,取決於創業團隊的情況,以及創業者的特質。

下面一些問題的回答,系一家之言,需要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所投入人、財、物的價值大小、獲取回報的方式調整,但基本原則是給予股權應謹慎,需與創始人的持續貢獻結合。

< >

Topic 5

“把公司的股份分成兩半,50%用錢買,50%憑能力授予

……

假設有三位哥們準備創業開公司,一個能力強的人口袋裡只有2萬塊錢,兩位相對能力弱些的人各自掏出來4萬,總共有公司註冊資金10萬,按常規,能力強的那人出了2萬的就只能拿20%的股份,另外兩位各自出了4萬的則可以各拿40%的股份,20%+40%+40%=100%。

而按50/50的方法,是不是可以這樣來算:以”錢“來買的50%公司股份,強人10%,弱人各20%;以”人“的能力來分配的50%公司股份,強人拿25%弱人各12。5%(25%和12。5%都是為舉例而隨即定的)因此,公司最後的股權分配就是35%+32。5%+32。5%=100%。”

Topic 5

“創業構想是我提出的,難道我不應該多拿股份嗎?

不拿。構想基本上是不值錢的。僅僅因為提出創業構想就獲得更多的股權,因此導致紛爭是不值得的。如果你們當中有人首先提出創業構想,但你們都同時辭工並開始創業,你們應該拿同等的股份。為公司工作才是創造價值的原因,而你洗澡的時候突發奇想的”創業點子“根本不值什麼錢。

如果創始人之一不是全職投入創業工作,該怎麼辦?

那麼,他(們)就不能算是”創始人“。在我的概念中,如果一個人不全職投入公司的工作就不能算是創始人,任何邊幹著他們其它的全職工作邊幫公司幹活的人只能拿工資或者工資”欠條“,但是不要給股份。如果這個”創始人“一直幹著某份全職工作直到公司拿到風投,然後辭工全職過來公司幹活,他(們)和第一批員工相比好不了多少,畢竟他們並沒有冒其他創始人一樣的風險。

如果有人為公司提供裝置或其它有價值的東西(專利、域名等),怎麼處理?

很好啊。按這些東西的價值支付現金或開個”欠條“咯,別給股份,你準確算一下他給公司帶來的那臺電腦的價值,或者他們自帶的某個聰明的字處理專利的價格,給他們寫下”欠條“公司有錢後再償還即可。在創業初期就用股權來購買某些公司需要的東西將導致不平等,紛爭和不公平。”

Topic 6問:核心創始人中,有人在創業後離開,他所持有的股份該怎麼辦?

答:要有持續激勵機制、合理的股權回收機制和補償機制。可以考慮的方法,是在創業之初約定好Vesting的機制和股權回收機制。包括Vesting的時間,方法,回購的價格等。

1)一般兌現期限3-5年。按照創始人在公司工作的年數/季度數/月數,逐步兌現。

2)Vesting的數量除了和創始人的工作期限結合,也可考慮與業績等因素掛鉤,但忌過於複雜。

3)若離開,則

l 未兌現部分,公司無償收回,放回期權池,或者在股東中間重新分配;

l 已兌現部分,公司或其他股東有權利按照約定的價格回購。

< >

Topic 7問:剛開始創業時,是否需要設立期權池?應當如何設立?

答:建議設立期權池,但不要過早發放,期權池一方面是留給員工的,另一方面也是留給表現好的核心創始人。

在周鴻禕創業初始,他拿40%的股票做了一個股權池,直到奇虎360上市的時候,還留著20%的股份,來給員工讓利。

“首先,在公司建立初期,拿20%-30%的股份做一個股份庫,補給成長比較快的老員工,吸引有能力的新員工。其次,制定”常青樹計劃“,股權總會分完,永遠保留5%的期權池,從股權上把投資人、創業者和團隊的利益統一起來。”

——@周鴻禕

“[初創企業期權池股權該如何分配】VC投資後,通常會要求公司設定佔公司股權15%-25%的期權池,用於激勵核心團隊。一般分配數額如下:CEO 5%-10%;COO 2%-5%;VP 1%-2%;獨立懂事1%;總監0。5%-1%;總工0。5%-1%;資深工程師0。33%0。66%;經理或初級工程師0。2%-0。33%”

——@錢皓-網際網路分析師

< >

Topic 8問:對於初創團隊來說,還有哪些應當避免犯的錯誤?

答:

1。投資方所佔股份過大

eg。財務支援方(不參與管理)持有40%的股份,創始人作為CEO持有40%的股份

2。股權結構設定與現行法規不一致,或僅參考了知名公司的部分資訊,且未留有調整的餘地

eg。參照化為影子股權、Facebook二元股權結構

3。股權結構的調整方式不規範

eg。隨意簽署協議,不符合法律規範,忘記辦理等級手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