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點248元斤的龍蝦,做記號後上桌發現被調包!店家卻稱被搞了

江西吉安一顧客自己餐前點了活蝦後,撅掉了龍蝦的一隻腿以做記號,而上餐時卻發現龍蝦的腳都好好的。對此,店家迴應稱,是服務員上菜的時候上錯了,另外一個包廂也點了,在廚房時我們沒有注意哪隻龍蝦是哪隻龍蝦,不知道她做了記號。

工作人員表示,沒有發生過此類事件,而後指責發影片的人,“她應該是花錢搞了一下我們。你看她賬號裡什麼都沒有,是一個新的賬號。”並在掛電話前說:“外地記者查不到我們。”

【給個說法】

就上錯蝦這件事,酒店的說辭很難令人信服,都是稱重點的,怎麼會上錯?這個顧客提前撅掉一隻腿做記號到底是純屬好玩還是早有準備,不管是顧客是出於什麼原因,飯店的這種做法真是過分。下面分析一下相關的法律問題!

1、顧客能得到什麼賠償?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顧客點了蝦,飯店卻將蝦調包,這很明顯是在欺詐消費者,顧客可以主張三倍賠償。

2、飯店除了賠償,還會受到什麼處罰?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在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除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外,還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飯店調包龍蝦,是在以次充好,市場監督管理局可以對此罰款,如果這件事鬧大了,可能還會面臨停業整頓甚至是吊銷營業執照。

3、很多消費者都有在這家飯店用餐不快的經歷,做生意誠信為本,不把顧客當上帝,這家飯店即使再牛,照這樣下去,離關門也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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