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人聞之色變,慘無人道的刑法

華夏五千年曆史的程序中刑法繁雜多樣, 而 炮烙 刑法卻以殘忍而被廣為人知。

刑法的來源要屬《遼史-刑法志》中開篇概括所述最為經典:刑也者,始於兵而終於禮者也“,刑,在這裡指的是刑法,兵,指的是戰爭,由此可見中國古代的刑法起源於軍事戰爭,而刑法也是從軍事中演變而來的軍法。

刑法的起源,在社會上卻各持已見而學術界有四種說法:其一、認為刑法是起源於商 ,其二、認為刑法是起源於夏 , 而“禹刑”就是夏代法律的總稱,其三、認為刑法是起源於原始社會末期的堯舜部落聯盟時代,而不是夏代,其四、認為刑法是起源於黃帝時期。

讓人聞之色變,慘無人道的刑法

據恩格斯對於法的定義為:在社會某個很早發展的階段 , 產生了這樣的一種需要,就是把每天重複著的生產、分配和交換產品的行為,用一個共同規則概括起來設法使個人服從生產和交換的一般條件,這個規則首先表現為習慣,後來便成了法律。 隨著法律的產生就必然產生出以維護法律為職責的機關——公共權力即國家,這段話是從法律的產生髮展消亡的歷史過程來揭示了法律的社會共同屬性 , 即應先有法律 , 隨後才有國家。

而近幾年考古發掘證明了夏啟時期中國古代就已經進入了階級社會建立了國家制定了刑法。 但在中國古代生產力低下社會發展緩慢的情況下達到夏代國家與刑法的發達規模需要經過相當漫長的過渡演變時期,而中國國家意義上的形成是在堯舜時期。

依上述所敘,我們可以推斷,中國古代刑法起源於堯舜時代完成於夏代。

讓人聞之色變,慘無人道的刑法

刑法從堯舜開始,在商朝達到殘暴的狀態,五刑于商朝達到極致且聲名狼籍,商朝,除五刑外還有最為慘

的酷刑——炮烙也猶為“盛名”,炮烙之刑並非由紂王所創,早在600多年前 , 夏王朝的最後一位暴君,桀,已經發明瞭炮烙 , 並用炮烙處死直言進諫的大臣。

讓人聞之色變,慘無人道的刑法

炮烙之所以被眾人所熟知而廣為流傳,一方面是因為商朝的暴政,另一方面是因為炮烙之刑的殘忍。

而炮烙的慘絕人寰,大家可以透過牛肉鐵板燒來聯想。鐵板燒的做法——在做鐵板燒之前,需要把鐵板透過火或者電加熱,然後再加一點油,把肉類和姜,青椒放上去,透過鐵板的熱量把牛肉烤熟。

而炮烙與此相似,但也有不同,不同的是把活生生的人放在燒紅的銅柱上烤,直至死去。

在執行炮烙刑法之前,首先,找一個空心的銅柱,往銅柱表面上澆油,再讓犯人面向銅柱用鐵鏈把刑犯捆綁在上面,然後,行刑人會圍著銅柱進行燃火添炭,直至刑犯被銅柱烤至沒有叫喚而死去,為什麼要用鐵鏈捆綁呢?因為,在加熱過程中隨著溫度的升高,犯人會不斷拼死掙扎,如果用繩索可能會因溫度升高和掙扎而使繩索斷裂,從而導致行刑中斷,而採用鐵鏈就可避免這種情況出現,同時,還可以使刑犯時刻承受銅柱逐漸升溫而傳遞到肉身上面的痛苦,卻又無法逃脫,但此刑法最為歹毒的是,被執刑的過程刑犯不會立即死去,而是有一個過程,這個過程會持續多久誰也不知道,但刑犯肯定想立即結束,因為在行刑的過程中刑犯能清晰的感受到身體各個部位因燒烤而傳來的疼痛,腹部因烤焦而散發出來的氣味,卻又不能阻止,此時,大聲叫喚已不能起到任何減輕痛苦的效果,因為的疼痛會源源不斷傳遞至神經,直至刑犯死去,胸腔被烤焦,心臟被烤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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