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自我保護意識影響勞資糾紛結局

――求職者在勞動糾紛中保護意識的重要性

近日經歷一個案件,久久不能平復,幾經思慮最終決定寫下此文。

勞動者自我保護意識影響勞資糾紛結局

很多人年輕人以自己壯年正是拼搏之時,不關注法律保護,最終造成嚴重後果無法挽回。

近日,長三角某經濟發達地區的工廠裡,一個自小進城務工,二十出頭就進入工廠一干十餘年的壯年小夥一覺睡下再也沒有起來。究其原因,家人只能含淚哭訴近兩個月的日工作長達十一小時且全月無休……

上有老、下有小,年輕的妻子陪在身邊一同工作,每天平淡卻又充實,這一切無論是不是幸福都已經無法求證了。不能說逝者死於過勞,沒有證據可以證明這一切——認定過勞死的標準非常嚴格!也不能一口咬定這是工亡,逝者家屬的第一反應錯過了“咬定”工亡的最佳舉證時間;於是,這位工友的死亡就成了因病死於家中,然後工廠念其十幾年的苦勞出於人道主義考慮答應一次性支付十萬元。

勞動者自我保護意識影響勞資糾紛結局

十萬元,這不是一條命的底價,而是上限!!!三十餘歲,父母古稀,幼子尚未入學,人生的路應該還有很長很長,然後就此畫上了句號。沒有證據能夠指責工廠冷血,沒有能力譴責職能部門冷漠;雖然工廠安排超時工作一定違法,即便員工同意超時加班,即便工廠按法定支付了加班費用仍然違法!

勞動者自我保護意識影響勞資糾紛結局

當地的經濟發展與這些工廠的忙碌脫不開關係,甚至可以說全靠了這些工廠的忙碌才有了當地的繁華景象,工廠的奉獻當然能夠得到肯定,但是員工的奉獻有誰關注了呢?所以,在外求職切記保護自己!近些年都會有一些猝死案牽動人們的神經,或是特殊職業、或是特殊行業,總能引發熱議,然而人們卻忽視了最普通的求職者工傷、工亡、猝死等案例。本文簡要提醒員工在勞動糾紛中一些關鍵證據的日常蒐集手段:

1。《勞動合同》一定有自留件:很多企業只籤一份勞動合同,或者說勞動合同要申請用章就從此一去不返;因此,員工就職時一定要注意索要《勞動合同》,建議簽字時拍照留存;如果企業以各種理由拖延甚至拒絕提供勞動合同的,這樣的企業是否能夠工作本身就是個問題!

2。《工資單》、《工資條》一定要留存:雖然工資條只是一張小紙頭,但是日積月累的工資表足以與其他證據組成一個完整的證據鏈,為員工主張提供依據;

3。工作證、工作服:工作證和工作服通常都是企業定製,使用者結合其他證據完全有可能在沒有《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形成證據鏈證明自己與企業存在勞動關係;

4。記錄工作內容:對於非涉及商業秘密以及企業並無明文禁止的,不妨透過“隨手拍”的方式記錄下自己在企業的工作,包括工作環境、工作場地、工作內容、工友、工作時間等等,並不需要刻意,但也能夠證明自己與企業的勞動關係、工作環境與工作時間是否符合國家強制性規定等等重要內容,有助於在必要時候用於舉證甚至舉報!

5。學習法律知識:按照法律規定,其實員工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都可以算是工傷、工亡,所以更要學習《勞動法》!

在下班後與朋友聚餐回家途中發生意外,是否可以算是下班途中主張屬於工作時間?

前往上班之前送妻、子、朋友途中發生意外,是否屬於上班途中主張屬於工作時間?

半躺在沙發上看著手機聊微信有沒有可能主張工作時間?

一覺睡下再沒醒來,家屬又有沒有可能主張員工是逝於工作時間呢?

……

凡是沒有絕對,是否能夠主張還是要結合一些小細節,而這些小細節的內容就有可能證明員工(或員工親屬)的主張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從而要求企業承擔相應責任了!

勞動者自我保護意識影響勞資糾紛結局

同時提醒企業:做為勞資關係中的強者,雖然能夠聘請專業律師、法務為自己選定絕對優勢的戰場,但是那樣的勝利又能如何呢?一旦激發某一員工(或家屬)不顧後果的反抗也必然使企業陷入泥潭!無論是上市公司還是小門臉商鋪,一旦爆發較大影響的勞資糾紛對企業而言都有可能是致命傷害!(很多情況下因為雙方搏弈的不對稱性造成企業優勢地位,並不代表員工或家屬放手一搏會輸!)

勞動者自我保護意識影響勞資糾紛結局

企業為了規避責任,不如正視為員工多加一份保障:團體險、僱主責任險費用低廉,一旦發生理賠事故企業主還夠以積極、正面的形象出現在人們視線中。說句遭人垢病的話:別家企業工傷、工亡可能對企業造成致命傷害,而透過一份低廉價格的商業保險保障後再發生工傷、工亡反而有可能使企業形象更加正面了!

勞動者自我保護意識影響勞資糾紛結局

無論身處何地、身居何職,不能只想著收益而忽視風險,正視風險不能只考慮規避責任,而應該正視責任並透過合法手段轉嫁責任!

勞動者自我保護意識影響勞資糾紛結局

迴歸正題,外出不易,家人們希望看到外出求職者能夠風光體面返鄉,但絕對不希望自己子侄以不顧及自己身體狀況甚至危害性命的方式賺錢!馬上就要過年了,祝願各位都能夠一家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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