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千里難保千里,“退市第一股”股權激勵坑慘員工

4月15日,退市保千里(600074。SH)再度跌停,報收0。69元/股。公司股票於4月10日進入退市整理期,已連遭4個跌停。

作為新證券法實施後的“退市第一股”,除了超過9萬戶股民“被坑”之外,當初為了分享公司成長而買入保千里股權激勵計劃的核心員工更是苦不堪言。

保千里難保千里,“退市第一股”股權激勵坑慘員工

時間倒退到 2015年11月,當時“保千里”釋出的股權激勵計劃顯示,擬實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共計授予4004。70萬股,約佔本激勵計劃公告時公司總股本1。77%。激勵物件可以以市場價的50%(即7。25元/股)的價格購買限制性股票,分四年解鎖。

當時因為大量員工沒有認購能力,之後公司董事長、大股東莊敏進行擔保,激勵物件向上海銀行深圳分行進行“消費”貸款。

從借殼上市時就開始造假,上市兩年後業績變臉,原董事長莊敏股票套現失聯三年多,上交所作出對公司股票實施終止上市的決定

……一系列的負面訊息影響之下,保千里的股價已低至1元以下,當初的百名激勵物件損失慘重。

股權激勵制度的本質是為了激勵核心員工今朝努力去爭取分享未來公司在資本市場的成長,然而卻被“保千里”實際控制人利用融資套現,最終演變成公司股票退市,員工大額負債。

無獨有偶,最近我們在接待客戶股權諮詢的時候也遇到當地比較有名的跨境電商企業,早期授予員工激勵股權,在員工離職簽訂回購協議後卻未能履約的情形。

看來股權激勵是蜜糖,也是砒霜,

員工在欣欣然被授予股權激勵的同時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一、期

權與限制性股票的區別

在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模式中,由於現行法律規定了兩種激勵模式的定價,期權不得低於授予時的市場價,限制性股票不得低於授予時市場價的50%,所以作為激勵物件必須瞭解清楚限制性股票與期權的本質區別與風險。期權,又稱股權認購權,授予時員工不必出資,對於員工風險較小,將來如果公司股票持續走低,低於員工的行權價或者員工認為有投資風險,可以不出資行權;而限制性股票就是當下必須出資認購,只是要在未來一定條件下分期解禁。

兩者的優劣勢簡單如下圖:

保千里難保千里,“退市第一股”股權激勵坑慘員工

二、多維度看待股權激勵定價問題

如果是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要充分考慮資本市場的波動性對於公司股票的影響,尤其是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員工。限制性股票並不適合大部分員工,僅適合部分年收入比較高的核心高管,畢竟一授予就要購買公司的股票,動則幾十萬,上百萬的資金也不是任何普通員工可以承受。

對於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員工,除了市場價,市場波動性對於定價的影響,還要考慮公司的整體發展情況,畢竟限制性股票是分期成熟,一般都是好幾年,如果這段時間公司股票出現斷崖式下跌,即使半價購買也可能血本無歸,就比如這次的保千里出事,大部分員工不僅拿不到勞動報酬,連當初出資購買的股票變現也成了大問題。

如果是非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作為激勵物件更加要重視定價問題,不能任憑公司或老闆來主導定價,要有客觀依據,也要充分考慮風險。一般非上市公司會有:註冊資本、淨資產、融資估值折扣、市場對標等定價方法。註冊資本定價法適用於比較早期的企業,與其說是激勵定價,不如說合夥人定價,就是作為激勵物件與合夥人承擔一樣的出資風險,這種定價比較安全,但僅適用非常早期的部分企業。淨資產法則要看企業的商業模式,如果是實業公司,可以評估公司的淨資產,這種方法相對激勵物件風險也較小,沒有泡沫的成分。融資估值折扣價或市場對標價是目前股權激勵定價模式中選的比較多的方法,但風險會比較大。因為企業的估值是資本市場考慮企業的當下價值+未來盈利能力而預估的價格,並不是企業實際價值,未來也受很多不確定因素的影響走高或走低。另外,市場對標法基於對標企業資訊獲取的不全面或者定價方法的不客觀也會影響到激勵股權定價的風險。

保千里難保千里,“退市第一股”股權激勵坑慘員工

三、謹慎槓桿出資風險

對於股權激勵,我們的觀點是白送的東西不值錢,授予激勵股權一定要讓員工出資購買。員工掏錢的動作很重要,關乎其是不是真正希望與企業共成長。但是,我們提醒激勵物件千萬不能盲目投資,尤其是使用槓桿出資,比如舉債、貸款等方式購買股權。對於非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沒有相應的法律規定限制員工購買股權或期權的出資來源,我們在給客戶設計的方案中都是分期出資,用專案獎金或年終獎金來折抵居多,不建議大家貸款買激勵股權。對於上市公司,則法律明確規定:激勵物件參與股權激勵計劃的資金來源應當合法合規,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上市公司不得為激勵物件依股權激勵計劃獲取有關權益提供貸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財務資助,包括為其貸款提供擔保。雖然法律並沒有規定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是否可以為員工貸款提供擔保,但是像保千里這樣,銀行提供所謂消費的貸款,上市公司大股東擔保,讓員工用所謂買黃金、珠寶等名貴物品的名義進行消費貸款,從而獲取資金實際購買公司股票肯定是違規的,銀監會明確禁止消費貸款用於股權激勵的。

保千里難保千里,“退市第一股”股權激勵坑慘員工

四、激勵股權回購的風險

最後,關於激勵股權的回購問題,上市公司在授予員工激勵股票的時候一般會約定分期解鎖,如果達成預先設定的條件,比如公司層面:公司的淨收益或淨資產達標,或者每股收益率等財務性達標,同時員工個人層面:績效等業績考核也透過,則可以解禁限制性股票,使得這些股票在二級市場流通;但是因為各種原因,如果當初員工出資購買的限制性股票無法解鎖,則公司會約定回購條款,按照一定的價格(通常不會溢價)予以回購登出。

如果公司自身發展情況很糟,就可能回購無法執行到位。比如一系列的負面訊息影響之下,保千里目前大部分銀行賬戶、重要固定資產、對外投資股權等已被凍結,銀行借款、公司債券、供應商貨款均已逾期未付,近三年連續發生鉅額虧損,淨資產連續為負數,財務狀況已嚴重惡化,根本沒有資金回購,這個時候員工背了銀行的鉅額貸款,公司股票又回購無門,那就真正成了打工打成債務人,無比悲涼了。

人才是企業的根本,是企業可以持續發展的核心動力。股權激勵之於企業是聯合人心的利器;之於員工是分享未來,成就自我的工具。但是股權激勵模式本身不帶任何屬性標籤,如果被用歪了,恐怕損失最大的是掏錢買股票,同時又付出青春努力的員工了。藉此案例叨叨一些觀點,希望本文給大家一些啟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