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加強城市道路交通管理
營造暢通有序、安全文明的交通環境
推動全國文明城市建立工作
加大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為曝光力度
青田交警大隊曝光
一批違法佔用公交車站臺車輛
1
車輛號牌:浙C867A5
違法地點:鶴城中路青田二中公交站路段
2
車輛號牌:浙KA519M
違法地點:鶴城中路青田二中公交站路段
3
車輛號牌:浙K2K072
違法地點:鶴城東路移動公司公交站路段
4
車輛號牌:浙K99Q20
違法地點:鶴城東路烈士墓公交站路段
5
車輛號牌:浙K7N001
違法地點:鶴城東路烈士墓公交站路段
法律小知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相關規定: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以外,不得停車。
因此,無論佔道的車輛有什麼樣的理由,停靠公交車站的行為均屬違法行為。
在日常的路面巡邏過程中
交警也會對此加大執法力度
一旦發現該類違法行為
將對其進行違法拍攝和處罰
也希望廣大市民能夠引以為戒
做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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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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