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電”起火自燃可獲賠!首個新能源汽車專屬商業險釋出

12月14日訊息,今天,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正式釋出《新能源汽車商業保險專屬條款(試行)》,

備受關注的新能源車“三電”(電池及儲能系統、電機及驅動系統、其他控制系統)納入保障範圍,涵蓋新能源汽車行駛、停放、充電及作業的使用場景。

同時《條款》結合新能源汽車充電使用的特點,開發《自用充電樁損失保險》《自用充電樁責任保險》,既涵蓋本車損失,又包含充電樁等輔助裝置自身損失以及裝置本身可能引起的財產損失及人身傷害;集中解決新技術應用中,輔助設施產生的風險。

據悉,這是車險首次承保車外固定輔助裝置,是車險領域內的一次創新和探索。

相比傳統車險,

《新能源汽車專屬商業保險》的保險責任進一步放大,更適應新能源車的特點,不僅考慮到新能源車存在的自燃風險,還考慮到“三電”(即電池、電機和電控)的損壞風險。

具體來看,根據《條款》第一章“新能源汽車損失保險保險責任”的第六條顯示,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或被保險新能源汽車駕駛人在使用被保險新能源汽車過程中,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含起火燃燒)造成被保險新能源汽車下列裝置的直接損失,且不屬於免除保險人責任的範圍,保險人依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一)車身;

(二)電池及儲能系統、電機及驅動系統、其他控制系統;

(三)其他所有出廠時的裝置。

使用包括行駛、停放、充電及作業。

也就是說,新能源汽車及核心“三電”在行駛、停放及充電時發生事故(包括自燃),可享受商業險的賠付。

“三電”起火自燃可獲賠!首個新能源汽車專屬商業險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