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員工入職之後,為什麼企業遲遲不給員工勞動合同原件?

今年7月,小周大學畢業順利進入一家工程行業公司,在畢業前她就在這家公司做實習生,期間公司與她簽訂了實習協議。

小周實習期間勤奮好學,不管是誰交代的事情都辦理的妥妥當當,贏得了部門內同事的一致好評。在畢業回校答辯前,人事部和小周面談時約定只要小周大學畢業拿到畢業證之後,就可以到公司正常辦理正式員工入職手續。

拿到畢業證的第二天,小周就到公司報到了,人力資源部按照先前和小周的約定,給小周辦理了入職手續,並且簽訂了《勞動合同》。

新員工入職之後,為什麼企業遲遲不給員工勞動合同原件?

辦完所有手續,小周懸著的心也舒坦了,正式入職之後更加的積極,對她而言自己的付出能夠得到回報,這是公司對她最大的肯定。

入職的第一個月小周忙於工作,忽略索要《勞動合同》的事情,小周也沒放在心上。

月底前,小周找到了人力資源部諮詢《勞動合同》原件的時候,對方告訴小周:“你的入職審批流程還沒走完,剛到總部,等走完流程就把《勞動合同》拿給你!”

接下來的一週時間裡,小周有空就會向人力資源部諮詢《勞動合同》的事情,卻遲遲沒有得到明確的答覆,小周並未因此生氣,反而很有耐心地問:“我的入職手續要是有問題的話,你提前告訴我,馬上一個月的試用期都要到了,公司有沒有正式錄用我,我都不確定,要是有問題我也好提前找工作!”

新員工入職之後,為什麼企業遲遲不給員工勞動合同原件?

這時候,人力資源部的經辦人員才向小周說出了實情:“小周,你的入職一點問題都沒有,這只是因為總部要求,等員工轉正才能給員工《勞動合同》,你的《勞動合同》都已經蓋完章了,所以你放心工作!”

入職簽訂了勞動合同,企業以各種理由不給員工勞動合同怎麼辦?

按常理說,新員工入職首先要辦理的就是入職手續,並簽訂《勞動合同》,這是一個管理規範的企業首先要做的事情。

然後事實上卻是另外一個版本,就和小周碰到的情況是一樣的,公司相關的管理部門總是找一些理由或者藉口搪塞員工,甚至於就是不給員工《勞動合同》原件。

國內民營企業有一個通病,員工在入職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基本上都是要求員工先簽字,然後企業再進行蓋章流程審批,這樣的做法其實僅僅是企業單方面的考慮。

規範的企業根本不會在員工《勞動合同》簽字蓋章的時候又附加稽核,因為在員工收到offer的時候,就已經對《勞動合同》上存在的爭議問題達成一致,簽訂《勞動合同》也僅僅是一個程式和手續問題。

所以說,但凡有企業的管理人員在用《勞動合同》沒蓋章,在走流程之類的話敷衍你的時候,其實都是在故意拖著,這些做法都在變向的損害你的個人利益。

新員工入職之後,為什麼企業遲遲不給員工勞動合同原件?

企業這樣做的目的是什麼?

企業的目的是降低試用期員工的流動成本,員工入職之初,如果短時間內沒有辦法適應工作,可以讓員工自己走人,即使發生仲裁的時候,員工也會因為沒有辦法提供直接的證據來證明自己和企業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遇到企業不給勞動合同,我們應該怎麼辦?

第一、員工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進行拍照留存,即使公司還沒有在勞動合同上蓋章,也需要儲存好,因為這個可以明確你的入職時間。

第二、一個月內主動向公司相關管理部門索要勞動合同,因為這是維護個人權益的直接證據。

第三、簽訂勞動合同時,向經辦人員確認好領取勞動合同的具體時間,並且留存好你辦理入職的相關材料。

企業的好與壞,透過簡單的面試溝通是沒辦法發現問題的,而入職辦理的過程恰恰就體現了一個公司的規範管理,其中包含了《勞動合同》的簽訂,崗前培訓,安全培訓,制度培訓等等。